生活报讯(记者孙/摄)24日9时许,南岗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一行来到南岗区世界小区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对因债务纠纷长期拖欠的被执行人杨某、马某的房屋进行强制驱逐。法官用房产抵债,但房产不断转租,需要就地强制搬迁。
9时30分,由法院执行队、辖区派出所、公证部门、物业人员、救护队、开锁员、搬家公司组成的执行小组来到执行房单元楼下,对马艳波名下一套180平方米的房产进行查封。据南岗区法院执行局综合处负责人王良介绍,被执行人聂某因被执行人马某、牟阳不能偿还到期债务,于2017年9月1日申请诉前保全,请求查封其于当年9月5日在哈尔滨市南岗区南直路蒙克远景的房产。随后,被执行人、马某被判偿还聂某借款本金200万元及利息,但在判决生效后。马某夫妇未履行还款义务,聂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于2018年7月2日裁定拍卖该房屋,并于2019年1月3日发布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及房屋实际占有人于2019年2月3日前搬离房屋。房屋到期不履行的,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但2019年2月26日,案外人徐某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称其于2017年4月10日借给被执行人聂某60万元,并以该房屋作为抵押物(徐某保留该房屋的原产权证),后因聂某未能还款而起诉至法院。2017年10月12日,我院作出民事调解书。因杨、马未按调解书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徐向本院申请执行。案件执行期间,法院于2018年2月26日等待查封该房产。
南岗法院认为,徐某主张债务,但该房产抵押未登记,徐某未取得争议房产的抵押权。故聂某、徐某对马某的债权为普通债权,应按执行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清偿。聂某之前扣押了争议财产,故徐某的异议不能成立。
但徐对此并不认可,并将房屋使用权占为己有,转租给他人,导致房屋难以查封。因此,24日,法院执行局进行了强制搬迁。
强制处理过程中,法官向租房的房客说明了法律关系,责令其立即搬走。租客表示,之前不知道房子有债务关系,现在愿意配合法院,立即搬出。直到19时,租房人成功管理争议房产,房子被查封。一个月之内,市民就可以在淘宝的司法拍卖栏目中找到该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