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广告法禁用词查询(《东莞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记者从东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获悉,《东莞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管理条例》在日前召开的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获得通过,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东莞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是东莞最新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制定《条例》是建设“湾区城市、品质东莞”的必然要求,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迫切需求,是依法规范和加强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管理的现实需求。

《条例》共七章五十三条,分为总则、规划设置技术规范、户外广告设施管理、招牌设置管理、设置安全与维护、法律责任和附则。主要内容包括:部门职责、规划技术规范、大型户外广告设施和宣传品的许可审批制度、非大型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的备案制度、设置者应当遵守的设置要求和维护责任等等。

据介绍,《规定》主要有以下三大亮点:

一是细化上位法,增强可操作性。根据授权,条例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进行了细化,对部门职责分工、规划设置技术规范、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招牌设置管理、设置安全与维护等作出了详细规定。,从而增强可操作性。

二是便民利民,落实简政放权、加强监管、改善服务的改革要求。《规定》秉承“高效便民”的原则,结合东莞实际,从便民利民的角度出发,简化大型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许可申请的具体材料,审批时限压缩至12个工作日。并规定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要方便审批许可和备案渠道,公布行政许可和备案的程序、渠道和材料目录,确保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

三是明确部门责任,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东莞市人大在制定条例的过程中,充分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从而更好地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同时,考虑到东莞地处台风多发区,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必须以安全为首要原则。条例还规定了城管、交通部门综合执法部门的检查职责,明确相关部门应当及时查处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的违法行为,确保人们的“架空安全”。

文:吴江

东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38号)

《东莞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管理条例》经东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16日通过,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5月26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禁用词查询

东莞市人大常委会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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