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同音字、异体字或者拼音来使用偏旁词,应该不是没有办法。关键是相关平台是否真的把治理平台上的广告限字作为一项重要工作。
日前,新华社报道称,目前,各类网络平台上存在不少夸大宣传者,部分网络平台违法使用极端文字广告的情况仍然较多,不仅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还导致不法分子以“非法经营广告”为借口敲诈勒索案件频发,亟待加强监管和治理。
我国《广告法》明文规定,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顶级”、“最佳”等用语。商家使用各种限制词进行广告宣传,涉嫌虚假宣传,不仅是对消费者的欺骗,实际上还会亲手砸碎自己的招牌——消费者只需使用限制词就能判断商家是否诚实守法、值得信赖。在线下市场,在我们身边,生活中这类广告越来越少,但是在电商平台和带货直播间,还是有大量的限字,成为了隐藏在监管盲区之外的空房间。
电商平台和直播商家也不是不知道不能用限制词做宣传。相反,他们都对《广告法》的规定了如指掌,却自信可以避免被查处,所以毫无顾忌。通常这些商家会在拼音、同音字、异体字等方面使用限制字。如禁字“醉”、“秋低价”、“秋D价”、“醉低价”的谐音和拼音形式,被广泛使用。事实也证明,他们对限制词的使用,大大降低了平台技术监管的效率和准确性。
↑在一些平台上,“zui低价”、“国家级”、“世界独一无二”等表述频繁出现。
平台的技术监管可以绕过,行政执法部门的案件较少,监管压力很难一直覆盖全国。在这种背景下,商家滥用限制词似乎成了从事敲诈勒索的不法分子的一个发财机会。有网店被举报涉嫌虚假宣传,对方声称只要几千元就可以撤销举报。在警方查处的一起案件中,2000多名商户因极端言辞被敲诈,很多都乖乖给钱,涉案金额200多万元。显然,此类案件的发生率呈上升趋势,这与电商广告领域滥用限制词密切相关。
电商滥用限制词,不仅关系到法律的严肃性,也关系到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健康的市场经营秩序。从某种意义上说,对滥用限字的监管不力,是对不诚信欺骗的纵容,是对守法商家的伤害,是对消费者权益的漠视。显然,我们不能把《广告法》关于禁止极端言论的执法事项全部留给搞敲诈勒索的犯罪分子。
电商广告充斥着偏激的话语,难以根治。电商平台和直播平台是第一责任人。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在技术层面上,通过谐音字、异体字或者拼音来使用偏旁词,应该不是没有办法。关键是相关平台是否真的把治理平台上的广告限字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平台要警惕那些可能不断更新规避治理的“伎俩”,从源头上加强治理,动态升级监管技术水平,防止电商平台和带货直播成为极端言论泛滥的监管盲区。
市场监管部门也要主动提高监管的技术水平,合理利用消费者力量和市场力量,提高监管效率。互联网限字广告实际上成为了不法分子的“机会”,这实际上是对监管部门的一种启发:借助外力,畅通举报渠道,奖励举报等形式,提高公众参与举报的积极性,针对互联网电商广告中限字的滥用,形成老鼠过街喊的良好舆论环境和监管环境,相信电商广告监管盲区必将消除。
新闻特约评论员舒
编辑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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