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进一步稳定公司管理层,增强公司员工凝聚力,加强公司员工队伍建设;公司股东会决定设立股权激励基金,对公司管理层实施股权激励,激励公司管理层成员长期为公司服务,分享公司发展成果,为公司进一步发展奠定人才基础。
二。原则
1.首次参与股权激励的公司管理层成员,可以免费获得相应金额的关联公司股权。
2.第二批及后续批次参与股权激励的公司管理层成员根据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以有偿或部分有偿方式间接持有公司股权;届时,公司股东大会将制定补充方案并具体实施。
三。股权激励计划的适用对象和服务时间
1.公司现任管理层成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同等职级人员(包括董事会秘书、经营管理公司总经理)、董事、副董事。
2.未来因工作调整或人才引进进入公司管理层,工作三年以上,在本职工作岗位上胜任且表现突出的公司管理层成员,可在公司实施第二批及以后批次股权激励时,作为相应批次实施的股权激励方案的适用对象。
3.从公司管理层成员的服务时间开始:从XXX开始;XXX成为公司管理层成员的人员应从公司的服务时间和时间开始计算。
四。股权激励基金的构成和运作
1.公司股东以公司6%的股权设立股权激励基金,与XXX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公司(“控股公司”)持有的股权激励基金。2010年7月15日,根据公司股权重组估值,公司6%股权估值为人民币3,000万元。
2.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后,剩余股权激励基金对应的控股公司股权将由洪先生持有。
3.XXX持有的控股公司股权激励基金剩余股权及其分红将作为下一批公司的股权激励基金。
4.公司管理层成员任职不满8年(不含8年)离职或退休未重新任职时,均承诺放弃其持有的公司股权的分红权,相应的股份分红计入洪先生持有的剩余股权激励基金。
5.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后,剩余股权激励基金的用途:
a、用于支付受让公司管理层辞职或退休人员转让股权应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
B.在第二批及后续批次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时,作为对参与本公司股权激励的本公司管理层成员的补助。
c、作为未来公司董事会专门决定的股权激励的分配安排。
五、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方式
1.公司股东XXX持有公司60%的股权。
2.控股公司注册资本400万元;其中,股权激励基金对应的控股公司50%股权注册资本为200万元,由公司委托XXX投资;XXX直接出资200万,持有公司50%的股权。
3.持有股权激励基金对应股权的XXX将其持有的润航公司20%股权以4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控股公司。股权转让完成后,控股公司间接持有公司12%的股权,其中XXX公司10%的股权投资于控股公司,作为公司设立的股权激励基金;另外,XXX公司10%的股权按持股比例作为XXX投入控股公司资产。
4.本方案正式实施后30个工作日内,公司指定专人负责完成注册设立股份公司所需的工商登记手续。
5.控股公司设立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公司指定专人负责完成控股公司受让XXX公司20%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6.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参与首次股权激励的人员,根据其在方案正式实施时的职务和方案第六条规定的持股安排中相应的持股比例,直接为控股公司的发起股东;控股公司用于股权激励的50%股权剩余部分委托XXX持有。
7.第一期股权激励实施后,股权激励方案的适用对象符合条件后,可在第二期及以后批次股权激励中成为控股公司股东;第二批及以后批次股权激励所需的控股公司股权,由XXX持有的控股公司股权转让获得。
8.第二批及以后各批股权激励的实施办法,按照公司股东大会为该批股权激励制定的补充方案执行。
六。股权激励计划适用对象的股权安排
控股公司临时注册资本600万元,根据需要增加;控股公司间接持有公司12%的股权;2010年7月15日,根据公司股权重组估值,以公司50%股权折合公司6%股权的股权激励基金对应估值为人民币3,000万元。
1.公司总经理:持有公司3.83%的股权,相应股权激励金额预计为人民币230万元;
2.公司副总经理(含同级人员):持有公司3.53%股权,相应股权激励金额预计为人民币200万元;
3.公司董事:持有公司2.50%股权,相应股权激励金额预计为150万元;
4.公司副董事:持有公司2%的股权,相应股权激励金额预计为人民币120万元;
5.公司股东大会认为有必要纳入股权激励范围的人员,按照公司副总经理持股标准以下的范围酌情安排。
6.控股公司用于股权激励的50%股权的剩余股权由XXX先生代为持有;这部分股权及其对应的分红将作为下一批的股权激励基金。
七。公司股息
1.控股公司收到公司红利后,按照各股东的持股比例支付代扣所得税后的红利。
2.XXX先生持有的用于股权激励的控股公司剩余50%股权所获得的分红将作为后续股权激励基金留存。
八。股权调整和退出机制
参与公司股权激励的公司管理层成员在公司任职期间发生职务变动/辞职(包括个人原因辞职/公司原因辞职/其他原因辞职)/退休时,应遵守以下约定:
1.参与公司股权激励的管理层成员在公司任职期间调整职务时,其因参与公司股权激励而持有的控股公司股权可以进行调整;晋升一年后,在本职工作岗位上胜任且表现突出的公司管理层成员,将按照最新一批股权激励中与现任职务相对应的持股标准进行股权调整。降级后的公司管理层成员在最新一批股权激励中按照以下原则进行调整:即其股权按照原职务持有的股权与降级后职务持有的股权之和的50%进行调整;若当时已被降职的公司管理层成员因故未能减少股权,则自应减少股权之日起第二年按减少的股权参与控股公司分红;因辞职而转让股权的,按照减少的股权和使用年限取得股权转让价款。
2.参与公司股权激励的管理层成员离职未满8年或退休未再就业时,均同意无条件放弃其离职后所持有的本公司股权的分红权;或未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所持股权对应的分红予以保留,计入剩余股权激励基金,由XXX先生代为持有,用于后续批次实施股权激励。
3.参与公司股权激励的公司管理层成员任职未满8年离职或退休未再就业的,应在离职或退休未再就业后一个月内办理其持有的控股公司股权向XXXX先生定向转让的股权转让手续。
4.所有参与公司股权激励的成员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后因辞职或退休等原因转让其股权时,根据其持有控股公司股权对应的股份时对控股公司股权的估值,按照以下标准获得股权转让价款:
例:第一次股权激励实施时,控股公司50%股权对应的注册资本为200万元,控股公司预计资产为3000万元;a君持有控股公司3.33%的股份,对应的控股公司股份估值为200万元。
A.离职满一年不满一年零六个月转让股权,按照持有股权时所持公司股权估值的10%获得股权转让价款。
B.离职一年零六个月转让股权,持有股权时按照所持公司股权估值的20%获得股权转让价款。
C.离职满2年转让股权,按照持有股权时所持公司股权估值的30%获得股权转让价款。
D.离职两年零六个月转让股权,持有股权时按照所持公司股权估值的40%获得股权转让价款。
E.离职3年,转让股权,按照持有股权时所持公司股权估值的50%获得股权转让价款。
F.离职3年6个月转让股权,按照持有股权时所持公司股权估值的60%获得股权转让价款。
G.离职满4年转让股权,按照持有股权时所持公司股权估值的70%获得股权转让价款。
H.当你离职4年6个月转让股权,你持有股权时,按照你所持公司股权估值的80%获得股权转让价格。
一、离职满五年,转让股权,持有股权时可按所持公司股权估值的90%获得股权转让价款。
J.五年零六个月后离职转让股权,按照持有股权时所持公司股权估值的100%获得股权转让价款。
5.参与第二批及以后批次股权激励的公司管理层成员在参与股权激励后离职并转让股份时,公司股东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其股权转让份额,但不低于其实际出资额。
6.参与公司股权激励的公司管理层成员,在任职满五年后继续在公司任职时,有权在控股公司内部转让所持有的控股公司50%以内(含50%)的股份部分。
7.参与公司股权激励的公司管理层成员,在公司八年服务期满(含八年)后,无论因辞职或退休等原因离职,均有权保留其在控股公司的股权和分红权;无论是否继续在公司任职,都可以自由转让公司股权。
8.参与公司股权激励的公司管理层成员承诺,在未来一批股权激励中,如因工作调整不需要调整持股比例,将永久放弃对所涉及控股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
9.参与公司股权激励的公司管理层成员承诺,如因工作调整未能按时减持股份比例,公司相应管理层成员同意从第二年起放弃未减持的相应股权的分红权。

九。补充条款
1.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成员应接受本计划的所有内容。
2.本计划将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正式实施。
3.本方案解释权属于XXXX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4.本方案实施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需经XXX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进行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