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薇
图片来自泽群官网
【/br/】在拼多多我们都知道,切刀拼单往往让人又爱又恨。
但拼多多的发展也证明了,具有社交属性的电商会产生巨大的能量。
所以腾讯也不甘寂寞。最近鹅拼APP上线了,定位很明确。是一款拼单的社交电商软件。
这类软件可以归为共享社交电商,只拼订单,一般不涉及佣金、提成等规则。
另一类是分布式社交电商,也是我们今天讨论的“主角”,以淘宝店和花生日记为代表。
与共享型社交电商不同,这类平台的最终目的不仅仅是让消费者买东西,更重要的是把消费者拉进业务员。
说到这里,你可能会奇怪为什么这有点像传销。是的,分布式社交电商经常和传销有争议。就像刚才提到的花生日记和陶小普,都因为涉嫌传销被行政处罚了。
那么,分布式社交电商是传销吗?要看是采用“拉人头”、“进场费”还是“团队工资”。只要采用其中一种,就是非法传销。
接下来,我们来详细说说这个问题。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传销分为两种,一种是犯罪行为,一种是违法行为但不构成犯罪。
如果没有实际的商品或者服务,或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远远高于市场价格,就可能是传销犯罪。比如传销卖的货根本不存在,或者把水当油卖,明显是为了拉人头,赚上门费进行诈骗。
所以,传销犯罪只是一个推销商品的外衣,只是一个幌子,传销犯罪是一种特殊的诈骗。
当然,如果以实际商品或服务为依据,只采取下线的销售方式,也只是行政违法。
那么你可能会问,为什么不能下线卖真正的商品或者服务呢?
这是“拉下生产线”这种销售方式的内在缺陷造成的。
你可以考虑一下。对于新消费者来说,虽然得到了等价的产品,但他们购买产品可能不是出于实际需求,而是基于通过发展大量下线来获得高额佣金的诱惑。
事实上,这模糊了消费者的消费意愿和获利能力之间的界限。如果盈利靠的是会员数量而不是销售的产品数量,那就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回到分布式社交电商,它是在社交网络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营销模式,几乎无处不在。朋友圈的微信生意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社交电商具有很强的裂变性和可及性,可以快速为商家推广和销售商品。

这种模式会被视为传销,只是因为在会员准入制度和佣金制度方面,可能会采取“拉人头”、“入会费”或“团队付费”的模式。
当然,我们今天讨论的分布式社交电商,通常是依托淘宝、JD.COM等平台,在平台内推广商家的产品,有实际的产品或服务,所以一般不构成传销犯罪。
但自从花生日记和淘小铺这两个社交电商平台被罚款后,社交电商平台在分销水平和佣金制度上需要更加谨慎。
目前市场上仍有一些平台,为了激发消费者的分享和推广欲望,制定了复杂的付费模式,明显存在涉嫌传销的风险。
无论多么复杂的付费模式,归根结底,只要包含第三级或更高级别的团队付费模式的核心,都是法律明令禁止的传销行为。
什么是团队付费传销?
比如消费者A与两个消费者B分享,B与四个消费者C分享,以此类推。a可以从B、C及其下属的销售额中抽取佣金。
随着下属数量的增加,上级获得的提成成倍增加。这种模式是典型的团队薪酬,即根据线下平台的销售业绩计算支付上级的佣金。
“团队付费”传销与传统代理商有本质区别:传统代理商从厂家或上级代理商处拿货后,无论盈利还是亏损,都与厂家或上级代理商无关,这促使代理商基于“商品销量或知名度”来选择是否与某个品牌合作。
然而,“团队付费”传销以“人”为导向,按人数计算报酬,忽略了产品的销量或知名度。这导致消费者专注于发展更多的人,而不是试图销售更多的商品。
这也是为什么即使有真货,也不能采用三级或更高级别的团队补偿模式的原因。
不得不说,分布式社交电商大大提高了商品的终端触达率,但这种触达是建立在全国范围的营销基础上的,依赖于有吸引力的支付体系。
所以,如何平衡高到达率和合法性的关系,是对社交电商平台最大的考验。
但无论如何改变运营模式,商业模式都应该在法律框架内发展,而不是不断试探法律底线。
否则分布式社交电商只能走进死胡同。
今天的讲座到此结束。关注热点事件,防范法律风险。
下次再见。
请关注并查看微信官方账号:trusmaticalawfir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