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遇加好友扫码不成功(准备参加今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朋友看过来,你关心的问题可能在这里)

准备参加今年事业单位考试的朋友看到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月4日发布的《2022年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问答》已经回答了你的问题。



源IC

问:笔试的科目、时间和地点是什么?

a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综合应用能力”,为客观测试,“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测试。两科合为一本试卷,均为闭卷纸笔考试,考试总时间150分钟。

考试大纲见公开招聘公告。

考试日期为2022年4月16日。报考所属区县岗位的人员,原则上安排在报考岗位所在区县参加考试;市级岗位报考人员安排在报名时选定的拟考区参加考试;报名人数超过考区限制的,统筹调整安排。考生要做好远距离考试的准备。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q考试报名的方式和时间是怎样的?

答:所有考试都将在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3月7日10:00至3月11日16:00。报名网站为:上海市“一网办”主门户网站(http://zwdt.sh.gov.cn)“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报名”栏目(请点击链接进入)。申请人可登录申请app或注册账号后再进入系统进行注册。申请人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足够清晰明亮,jpg格式,高度在105-210像素以内,宽度在75-150像素以内,大小在100KB以下)。

报考人员应根据自身情况、拟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认真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更改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成功报考职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参加考试。考试不收报名费。

问:你如何理解申请人的具体目标?

a、凡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并符合招聘简章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的,均可报考。

具有外省市户籍的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有效期内)1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同时还应符合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和报考条件。

有工作经验的应届毕业生(比如本科毕业后就业,然后考上全日制研究生)可以作为应届毕业生申请。如果有岗位规定的工作年限,也可以非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需要工作经验的岗位,只能选择其中一项。

其他形式的国民教育(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考生。)非普通高等教育的都是非应届毕业生。

q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支教服务西部”的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吗?

a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支援西部服务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当年考核合格的,可作为应届毕业生报考。

q留学回国人员如何报考事业单位?

a .报考留学人员的,除符合招聘公告和招聘简章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外,还应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明材料。海外学历学位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申请人可在线(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相关要求。

q如何计算申请人的年龄和工作年限?

a如果申请人的年龄要求是“年龄上限为40周岁”,这个条件是指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招聘简章中的“最低工作年限”要求,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比如最低工作年限为一年的,申请人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以前在不同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可以累计计算;部分职位要求相关专业工作年限,应聘者必须同时符合要求。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工作经验的,应聘者必须具备。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算工作经历。

q填写考试报名信息表需要注意什么?

怎么加好友成功率高

A (1)考试报名信息表中的项目必须认真、准确、如实填写。

(2)关于“考生身份”的说明:可分为“应届生”和“非应届生”两类,其中“应届生”指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即将毕业的学生,“非应届生”指应届毕业生以外的考生,包括在职人员和未就业人员。

(三)2020年、2021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离校时未分配工作单位的,就业期间(国家规定的就业期限为两年)的户口、档案和组织关系仍在原毕业学校保留, 或保存在各级毕业生就业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无社保缴纳记录的毕业生,可作为应届毕业生报考。 如果被录用,需要在招聘单位办理录用手续时,保持无社保缴纳记录的状态。“三支一扶”招聘岗位除外。归国留学生参考以上说明。

(4)如果考生是中共预备党员,填写报名表时在政治面貌一栏选择“中共党员”。

(5)报考时已辞职的,须在“工作单位”一栏填写“未就业”二字。

(6)报名时间结束前,考生可更改报名信息。

q招聘简章中的“专业”、“学历”、“政治面貌”等条件不明确怎么咨询?

a .如对简章中的“专业”、“学历”、“政治面貌”、“其他条件”、“备注”等内容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确认是否符合岗位要求,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详见2022年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及监督电话一览表。

q网上报名前需要做哪些准备?

首先,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确保符合应聘条件;其次,要准备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

问:上传照片有什么要求?

网上报名必须正确上传电子照片,应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必须清晰,足够明亮,jpg格式,高度在105到210像素之间,宽度在75到150像素之间,大小在100KB以下。(温馨提示:如因照片质量问题影响笔试,责任自负)

q什么时候可以下载打印准考证?

a完成网上报名确认后,报考人员须于2022年4月12日10: 00至4月15日16:00通过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不需要彩色打印,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必须妥善保管,以备笔试和面试使用。

问:网上注册需要注意什么?

答(1)报名参加考试前,一定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根据本人实际情况谨慎报考。

(二)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对网上录入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并确认符合报考条件。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

(3)报考人员不得冒名顶替报名,否则由此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4)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并参加考试。

(5)报考人员完成信息填写和职位选择并提交成功后,系统页面会显示“报名成功”的提示信息,并自动刷新页面显示个人身份信息和职位信息,即可视为报名成功。成功报考人员请按时下载打印准考证,否则视为放弃考试。

(6)由于互联网等不确定因素,请考生错时报考。

(7)报名系统不支持手机、平板等移动终端。

q参加考试需要注意什么?

a .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考生须知》、《考场规则》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并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考试前30分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必须同时具备)。

(2)考试开始后30分钟不允许入场;不允许提前交卷或离开考场。

(3)报考人员考试时必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和橡皮。不允许携带计算器、手机、智能手表、书籍、纸张、笔记以及各种电子通讯工具和设备进入会场。考试中不得使用涂改的物品和计算器。

(4)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任何理由抄袭、复制或传播试题内容。考试期间(结束前),非法复制、获取、传输、分发试题及答案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考试结束后,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的,按照《考试违规处理条例》处理。

(5)报考人员必须遵守考场规则。如有违纪、作弊行为,取消考试资格,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6)考试结束后,通过技术手段对同一答题卡进行识别和鉴定。被认定为同一答题卡的,按规定给予无效成绩,涉及违纪作弊的,按有关规定另行处理。考生有义务妥善保护自己的答案信息,不被他人抄袭。如有相似答案,双方取消考试成绩。

(7)考点没有停车条件。报考人员应提前熟悉考点地址和参加考试的交通路线,按时参加考试。

(8)考点内禁止吸烟,考生应自觉维护校园环境卫生;请不要将贵重物品带入考场。

问:对书面回答有什么要求?

答:请申请人仔细阅读答题注意事项,并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监考人员核对报考人员信息无误后,在考场座位表上签字。

(2)考试开始后,先在试卷和答题卡相应位置填写(涂)本人姓名、试卷代码和准考证号。

(3)报考人员应使用规定的答题工具,在答题卡指定位置答题。

(4)考试中不得使用计算器、涂改物品等电子设备。

(5)考试结束铃响时,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背面朝上放在桌上,经监考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q这个考试有没有考前培训,有没有指定的考试用书?

a本次考试不组织、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培训班,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辅导班、辅导网站、出版物、上网卡等。以社会考试命题组和专门培训机构名义举办的与本次考试无关的考试。请提高警惕,不要上当受骗。

考试前身份证和准考证丢了怎么办?

a .身份证丢失的申请人必须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否则公安部门将出具带照片的身份证明文件。

准考证丢失的考生可在考前自行在网上下载打印。考试结束后,不再补发准考证。

问:公布笔试成绩的时间和方式是什么?

a 2022年5月20日10:00起公布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q本次考试如何确定面试人员?

a、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简章规定的面试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岗位要求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必须同时符合要求。招聘单位负责通知面试。

面试前,招聘单位会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笔试成绩排名在后的报考人员依次递补。

问:面试什么时候举行?面试需要带什么证件和资料?

面试通常在结果公布后一周组织。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工作证)、报名信息表等相关招聘单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凡相关材料信息不真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要求的,招聘单位将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问:如何处理提供的虚假申请信息?

a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或与申请资格有关的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申请人,将被取消申请资格,并根据《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8号),失信情况将记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问:申请人在考试前应该知道什么?

(一)在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按照国家和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可适当调整相关工作安排。请各位考生理解、支持、配合。

笔试疫情防控具体要求,即《关于2022年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考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于3月4日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sh.gov.cn/)网站首页滚动条和“政务公开-事业单位招聘”栏目同步发布。请考生充分理解并遵照执行,考前48小时做好自我防护、自我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工作。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居住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隐瞒或遗漏健康状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如造成影响和后果,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2)为保障考试安全和秩序,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必要时,考试机构和考点工作人员在组织实施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根据考试保密的需要,对相关人员的相应行为进行必要的限制。

2.关闭相关考试场所,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3.检查申请人的身份证等证件和资料,检查申请人携带的物品,必要时使用安全监控设备或者以适当方式检查申请人。

4.暂扣申请人违规携带的用于或者可能用于作弊的设备、工具、材料等物品。

5.在考试场所设置和使用视频监控、无线电检测等电子设备,在必要范围内干扰或者屏蔽无线通信。

6.对报考人员违反考场考试纪律和规则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必要时停止报考人员继续参加考试。

7.故意干扰、破坏考试的,移交公安、司法等部门处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非法考试处理的规定。

第二百八十条之一在按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三条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八十四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将第一款的试题、答案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用于考试作弊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八十八条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干扰无线电通信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在相应情形下组织作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包括:公务员录用考试作弊的;导致考试延期、取消或启用;组织考生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作弊的;多次组织考试作弊;组织30人以上作弊的;提供作弊器材50件以上的;违法所得30万元以上的;其他严重情节。

第三条具有规避或者突破考场防止作弊安全管理措施的功能,获取、记录、传输、接收、存储考试试题和答案的程序和工具,以及专门为作弊设计的程序和工具,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二款规定的“作弊器材”。

第五条以考试作弊为目的,非法出售或者提供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试题、答案,有相应情节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包括:非法出售或者提供公务员录用考试试题、答案的;导致考试延期、取消或启用;多次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的;非法出售或者向三十人以上提供问答的;违法所得30万元以上的;其他严重情节。

第六条以考试作弊为目的,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试题、答案,试题不完整或者答案与标准答案不完全一致的,不影响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罪的认定。

第九条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试题、答案,同时组织考试作弊或者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分别符合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条、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规定的,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组织考试作弊罪或者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数罪并罚。

q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录取方式采取什么形式?

a今年还是采取集中招聘和分散招聘相结合,集中一次笔试,多次分散招聘。笔试成绩在下一年度集中招聘公告前有效。集中招聘后用人单位仍有用工需求的,可随时组织公开招聘,根据笔试成绩按一定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需再次笔试,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经上级主管部门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自主组织实施,笔试成绩以用人单位组织的笔试成绩为准。

问:相关的咨询电话是多少?

a政策咨询电话:详见《2022年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及监督电话一览表》。

服务咨询电话:12333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38919099

监督电话:详见《2022年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及监督电话一览表》。

咨询时间:考试报名期间每天9:00-17:00。

新民晚报记者卢哲

您可以还会对下面的文章感兴趣

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后

点击右上角发送给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