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夏如初
花钱从外地买孩子,然后报假警发现弃婴,让买回来的孩子顺利登记户口,使“收养”合法化。
就这样,张行(化名)柳岩(化名)夫妇成功“合法”收养了他们买来的女婴。令人惊讶的是,这种情况并不是个例。
9月中下旬,根据打拐志愿者上官正毅提供的线索,纸媒记者(www.thepaper.cn)前往湖北建始县和江苏常熟市,询问入驻收养人的身份,并对涉嫌“捡拾弃婴”报假警、为非法收养儿童落户的家庭进行暗访——前者已成功落户 而后者已向辖区派出所报案,等待“捡拾弃婴报案证明”出具,从而完成整个户籍流程。
在我国,弃婴的收养安置涉及公安机关、民政部门和儿童福利机构,有明确的程序和收养政策。那么,非法买婴者是如何通过合法途径“粉饰”自己的婴儿身份的呢?冒险背后有什么秘密?根据论文中的调查,购买婴儿的家庭往往有不孕或其他原因,导致需要收养孩子。大多数人贩子都是出身家庭无力抚养或婚外生育等原因。
上海市法学会少年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政法学院副教授张善根认为,国家有关部门需要加强对无力生育或已失去独立性家庭的政策保护和福利,但社会不应对这种所谓的“良性侵害”采取包庇或纵容的态度。
“辅警的亲戚给我办了正式手续,领了收养证”
36岁的张行是湖北宜昌市长阳县人,个子不高,微胖,黝黑的圆脸总是带着微笑。有一次外出打工,偶然间认识了“北漂”十几年的柳岩。柳岩来自湖北恩施州建始县,是家中的长女。2017年,夫妻俩结婚后,张行将户口迁到女方家,跟随柳岩在亲戚的服装厂工作。疫情过后,他做起了社区电商。
去年8月初,一个老乡打来电话,说“有个娃娃”。他想都没想,就回答“是”。张星河的妻子算了一下,治疗不孕症至少要十几万到几十万,而且不一定能治好。买一个现成的孩子只需要不到一半的钱。这两年,夫妻俩还去武汉和恩施的福利院咨询收养事宜,但都失望而归。张行说,“恩施福利院没有孩子。如果注册了,就排不上号了。”
老乡介绍的女孩,出身家庭,情况有些复杂:父母都离异,同居但没有再婚,各有几个孩子。张行说,他们不想要孩子的原因很简单,就是养不起。
张行提供了报纸宣传的转让记录及湖北传媒2021年6月18日刊登的宣传。
对方以“营养费”为名,最初索要6.6万元,但张行一算,前前后后转了近8万元。宝宝出生第七天,他和妻子去医院接。张行说,为了防止孩子们被送还,他们邀请了当地最好的律师来达成协议。厚厚的一叠,像一本小册子,两面都签了名,盖了手印。“当时我就明确表示,如果以后他们扯皮,他们的日子就不好过了,大不了一起进去吃个牢饭。他们出售自己的孩子是非法的。”
孩子皮肤白皙,大眼睛清澈,像个洋娃娃,让夫妻俩很喜欢,但出生医学证明上父母信息不符,孩子又不能离家,让他们很担心。
和张微信聊天
“我后悔我的死。在医院,(孩子的)父亲(第一栏)本可以写我的名字。他们都说没有,现在看来很难。”去年10月21日,张行在一个讨论“放弃婴儿”相关问题的微信群里“冒泡”。在和群友交流的过程中,他透露,“我在派出所有熟人,他们说不用担心,会给我搞定的”,“礼物都给了,都是亲戚,可以说是自己家的人”。
这两句话引起了上官正义的注意。张行后来对他坦言,“亲戚给我办了正式手续,领了收养证。”
与张行的聊天记录
孩子落户的主要依据是医学出生证明(以下简称出生证明),可凭司法亲子鉴定结果补办。近年来,随着出生证明发放监管力度的加强,以“捡拾弃婴”和收养弃婴入户为名报假警,逐渐成为“洗白”儿童身份的新方式——而这种“合法化”的方式,让打拐变得更加困难。
经过一段时间的网上交流,张行渐渐放下了戒备,开始在微信上“直播”与上官正义私聊的最新进展。今年7月13日,张行发来消息,“已经在报纸上发表了,还有两个月。”9月2日,张行又说,“我刚回来。今天给女儿上户口太难了。”
建县民政局局长彭
9月10日晚,该报记者在建始县民政局附近见到了张行。他刚开了80多公里山路,把民政局负责评估收养条件的工作人员送回了县城。当我们第一次见面时,张行有点拘谨,但当谈到去儿童之家时,他逐渐放开了嗓门。他说“报假警”是民政局一个姓彭的局长的主意,而“派出所关系”指的是建始县公安局某派出所的刘辅警,三十多岁,是“爷爷奶奶的亲戚”。
11日上午,记者来到柳岩家。新建的两层小楼位于半山腰,山背朝南。上下四个房间,门口晾着豆子和一些药材,旁边是另外两家。张行汗流浃背地回来了,柳岩的父母留在山上照看十多亩地。推开仿红木门,走进客厅左侧的第一个房间,柳岩独自抱着女儿坐在沙发上。她身高一米多,皮肤白皙,身材丰满。柳岩睁大眼睛看着女儿,看上去被宠坏了,充满了做母亲的喜悦。“她爸爸白天还能抱着她,晚上就只粘着我了。”孩子一岁多的时候,她只拿出来一两次,“怕有人给我拿走”。
张行提供了《捡拾弃婴报案证明》,没有出生证明和收养登记证明。
而此前的《捡拾弃婴报案证明》称,孩子是去年8月15日凌晨2点在他家屋后的沟里捡来的,但记者注意到,刘家靠近山坡,是玉米地,很难靠近。“取形。”张行坦言,当天凌晨,他报案称自己“接走”了孩子。在去报警的过程中,刘辅警“把记录仪关了”,直接写了出警记录,盖了章就走了,“孩子丢哪儿了?都是他写的,我们只签了一个字”。警方电话通知后,接下来的笔录、失踪人员DNA比对等流程也是“一路绿灯”。今年6月16日,派出所出具证明,确认女婴“属实”。
在去村口的路上,张行接到了一个电话。他轻快地说:“民政局昨天还在,周一应该就好了,就差这一步了”。接下来的两天,张行带着妻子来来回回到了县城和乡村,把剩下的材料补齐,开具收养证明。9月14日晚,张行发来消息,“账户准备好了”。匆匆见了记者后,他和妻子赶回长阳县城。
该报记者获得的一份报案证明显示,邻居徐老汉是事发时的目击者。他告诉报纸,他的房子就在柳岩的房子旁边。事发时,他并没有亲眼看到被遗弃在刘家门前的女婴。直到第二天,刘的亲戚带着孩子去他们家借婴儿衣服时,才被告知孩子是凌晨被接走的。孩子被丢在哪里了?他说不准,“我想我把它忘在家门口了。”他还说,女婴被遗弃前曾住在刘家。
9月15日,本报记者来到建始县民政局,找到了多次提到的彭局长。他是儿童和养老金福利部的负责人。
建始县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
起初,记者以当地人的身份询问如何使收养的孩子合法化。他说,“违反法律法规,涉及业务关系,是不行的。”聊了一会儿,记者似乎有所隐瞒,他示意可以到外面谈。走在外面的空地上,彭局长点了一支烟,开门见山地说道,“跟我说说你的真实情况”。当记者说有一个被买的孩子不能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可以通过“捡拾弃婴”的方式报假警入户吗?他犹豫了一下,说:“很难接,但如果你能在那里修好,你就可以。”
他所说的“那边”,指的是基层公安部门。“孩子丢在哪里,找相应辖区派出所负责人。”彭主任解释,民政部门在处理弃婴收养问题时,应当以公安机关的核查为准。在获得报案记录、失踪人员DNA比对结果等信息后,会进入登报公示的流程,“至少公示2个月”。接下来查犯罪记录,家庭收入,财产证明等。看它是否符合收养条件。
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要求,收养人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宜收养儿童的疾病;至少三十岁。张行和他的妻子都符合上述条件。
当记者问有没有其他办法落户时,彭主任说,“只能报警,没有其他办法。”
张行之前提到,从报道开始到报道结束,孩子们都在家。但根据2013年发布的《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宗教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弃婴相关工作的通知》,公告期满仍未找到生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经民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应当办理正式进入儿童福利机构的手续。
对此,彭主任解释,疫情期间,福利机构采取封闭管理,儿童由符合收养条件的家庭临时寄养。
建始县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总裁詹顺国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福利机构以民政局审核的材料为准,不单独做调研和评估,“只负责盖章”,收养登记、评估、发证均由民政局彭局长负责。对于“捡拾弃婴”报假警入户的问题,他回答,“只要手续合法,符合收养条件,都可以办理”。
村里张贴的“人民辅警联系卡”
詹院长还表示,目前当地已经有几十个家庭进行了收养登记,但一般来说都是采取“谁发现谁收养”、“自己找(孩子的)来源”的方式。他直言,很多家庭办理收养证是因为孩子上不了户口。“有的孩子养了好几年”。
也就是说,在涉及弃婴收养入户的三方组织中,公安机关是第一个也是最重要的一个。根据提供的信息和村里张贴的“人民辅警联系卡”,记者拨通了刘姓民警的电话,但他否认认识刘家,也不愿意进一步沟通。
“宝宝在这样的出身家庭太可惜了”[S2/]
去年12月,张和上官正仪在一个名为“缘分到了”的寄养微信群里相识。那时,她正急切地寻找一个寄养家庭。
陆毅
今年8月中旬,张传来喜讯,称自己收到了一个三个多月大的女宝。为了给孩子一个家,她还准备以“捡拾弃婴”的方式报假警。“我们和派出所说好了,等值班警官来。”9月1日,她又发了一条信息,“昨天刚去派出所报案,在等证明。”
9月16日,该报记者在常熟的一家餐馆里见到了张。说起领养孩子的经历,她皱着眉头,开始痛哭。
她今年32岁,两个老公都从事会计工作。经过相亲,2014年她结婚了。结婚后,我一直和老公父母住在一起。虽然二人世界潇洒,但在长辈心中,没有孩子永远是个结。张毅说,每年过年,双方亲戚聚餐的时候,都要把孩子的事情提上来。一天,的母亲无意中对张说了一句“我不敢来你家吃饭了”,这话深深地刺痛了她。“关键不是我们不想生,也没有办法。反正外人是不会理解的。”她的话里充满了无奈。
她想做试管,但又怕风险太大,也想去福利院登记,但周围的亲朋好友都劝她放弃。“福利院里大部分都是有缺陷的孩子,没有人会白白把健康的婴儿送到福利院。确保不要托人找买家。”
2016年,经人介绍,张认识了一名高中同学,婚前已怀孕。起初,双方谈好了价格,但当张夫妇赶到医院时,对方突然改变主意,说要把孩子交给亲戚。“卖孩子的人会同时找很多家,估计有人出了更高的价。”她对自己的第一次失败总是有点耿耿于怀。
接下来的几年,我请亲戚朋友帮忙关注,追到了一些领养人,但领养之路并不顺利。“每次问有没有,我都说有,后来都不了了之。”张毅说有一个怀孕9个多月的孕妇,和她开始聊的很好。后来她以感冒为借口说打掉了孩子。“谁相信?现在孩子(家庭)多,孩子很吃香。要看谁付出的多。”
今年6月,张的姑姑还在饭桌上提醒她,“有熟人就去弄一个,不能没有孩子。”
八月初,在一次婚宴上,张的一个朋友提到了婆婆的一个女孩。当时孩子三个多月。为了避免再次被对方放鸽子,张经过两个中间人的沟通,和丈夫商量,第二天就把孩子接了回去。
本来双方约定是8万元,但在取车的前一天晚上8点多,中间人通知她,“拿9万,孩子来取。”早上7点多,张和丈夫一行4人来到了寄养家庭提供的地址,眼前的景象让她有点吃惊。
据张毅介绍,这是张家港的一个工厂宿舍。一家四口挤在不到5平米的小房间里。除了一张床,几乎没有其他家具。孩子刚洗完澡,正躺在床上。旁边只有一个奶瓶、一个保温瓶和一罐奶粉,“没见过”。
张毅说,孩子的亲生父母是三十多岁的农民工。两人都在老家有孩子。再婚后,他们有两个女儿,其中一个已经三岁多了。张收养了的第二个孩子。给了现金后,张让婆婆赶紧把孩子带走。孩子妈妈想收拾两件衣服让她带走,可是一转身,看到孩子不见了,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我走了”,就忙别的去了。
“幸好我们把它带走了。宝宝在这样的家庭,太可惜了。”张毅一边看着手机里女儿的照片,一边感慨道。
为了避免留下买卖孩子的证据,双方当时没有签订任何协议。但张确信对方不想要孩子,也找不到她。“我没有留下任何电话地址”。
孩子们回家后,亲戚们的闲言碎语都消失了,家里的笑声也渐渐多了起来。丈夫充当奶爸,婆婆经常带孙女出去散步。张毅启动了报假警的计划。她透露,自己的一个闺蜜也是用这种方式帮孩子去他们家。“现在六岁了,都上中班了”。
无独有偶,张丈夫的表弟迟某,是常熟某派出所的辅警。8月31日下午5点半左右,在约定的时间,张说她带着孩子直接进了派出所报案。张毅的姑姑是“目击者”,三名值班民警和她一起指认了现场。丈夫留下来做了笔录,表示愿意收养,孩子直接在他们家收养。
张毅老公的表哥池姓辅警。
一切都在意料之中。报案后,张准备了需要在报纸上发表的照片。女朋友提醒她,在等待派出所出具《捡拾弃婴报案证明》的同时,可以陆续办理民政部门需要的收养材料。张毅说,“派出所的第一步最关键。接下来就是按照步骤来了。民政和福利院没有太大的关系。最多需要一年时间。”
9月17日中午,本报记者见到了张丈夫的表弟迟某。那天他没上班,穿着便装。当记者问如何报假警入户时,他说,先打听一下我们所在城市的弃婴收养政策,再找辖区派出所的人脉,比如负责区域治安的社区民警。
“急着去入户。孩子上学前可以做。还是先试着找关系吧。”他建议道。
“我们应该理性看待所谓的‘良性违法’行为,不应该纵容”[S2/]
新生父母打着“收养”的幌子出卖亲生子女换取高额利润,是当前拐卖儿童犯罪中比较突出的一类。
失踪儿童预警平台(CCSER)创始人、京盟公益发展中心董事长张永将指出,无论是公安部失踪儿童紧急发布平台、失踪人员DNA数据库,还是CCSER等民间互助平台,对于“亲生父母出卖”的犯罪事实几乎束手无策,“孩子的亲生父母既是案件的出卖者,也是受益者,不容易曝光。我们无法及时发现案件,更谈不上打击和快速发现。”
他认为,通过“捡拾弃婴”、安置非法收养儿童等方式报假警的现象,是“生物亲卖”形成完整产业链后,规避法律风险的更为隐蔽的犯罪手段。
上官正毅告诉该报,近年来,此类犯罪在全国各地都有发生,呈上升趋势。公职人员可以通过“暗箱操作”方便地行使职权,枉法为“洗白”被拐卖儿童提供庇护,给打击拐卖儿童带来了巨大挑战。“暴露出儿童收养的制度建设、政策环境和实际操作存在程序性漏洞。”
如何打击此类犯罪?上官正义认为,首先,要加强对基层派出所、民政部门、儿童福利机构实质审查规范的制约和监督,堵塞执法中可能出现的漏洞。
除了提高职能人员的专业素质,加强多部门的协调审核机制,上官正毅建议,全国公安机关可以对“捡拾弃婴报案证明”采用统一编码,开具后及时备案,并定期审核。同时,公安部门可以配合民政部门,对近年来通过捡拾弃婴办理合法收养手续的家庭进行二次调查。
张永将认为,可以借鉴法院的审判委员会,形成多人陪审团制度,比如招募有公信力的民间或者随机抽取社会各界的普通人,共同处理弃婴收养问题。他解释说,如果出具收养证明的警察或民政部门负责人权力过大,很容易事先串通。而当负责人的权力被分割,儿童的收养出现一定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时,可以达到一定的预防效果,从而破坏买卖关系。
“如果我假装捡到了孩子,却发现无法被指定收养,谁会冒这么大的风险,花钱买个‘可能’然后报假警?”张永将说。
其次,拐卖儿童是一种结果导向型犯罪。在调整完善现行收养制度的同时,要进一步强化对购买者的行政处罚。
在之前的沟通过程中,前述建始县民政局彭局长对本报提到,之前因为只有一个孩子,弃婴太多,生育政策放开后,很少能找到孩子。去年,建始县当地发现一名弃婴。报纸上登出后,全国各地的电话蜂拥而至,许多夫妇从外地赶来咨询收养事宜。他曾经一天接到200多个电话,从早上9点到晚上12点,“手机关机连话都说不出来”。
截至2015年底,中国有50.2万名孤儿,而民政部网站公布的2015 -2020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这一数字逐年大幅下降。截至2020年底,中国共有19.3万名孤儿,比去年同期减少了30.9万人。但近五年来,我国收养登记案件数量总体呈小幅波动,2015年为2万余件,2016年至2020年为1万余件。稳定的收养需求一直存在。
民政局网站公布的2016年至2020年收养登记情况,2020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立法层面需要考虑实际情况。”结合多年在基层民政部门的工作经验,彭主任认为,可以适当修改,扩大收养人范围,简化收养手续,降低收养门槛,提高收养成功率,出台更详细的细则。
江西省犯罪学研究会会长、江西省西部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教授李云龙指出,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报假案的警察一般会被处以拘役和罚款,对买家缺乏威慑力。如果将这种虚惊一场的案件与拐卖儿童罪的购买挂钩,追究刑事责任,那么愿意铤而走险的人就会少很多。
张行说,接孩子那天,柳岩的爷爷给了他500元,“连他自己的孙女也只给了200元”。柳岩说,每个人爱孩子的方式不同,她会在自己的经济范围内给他们最好的。张毅说,这个孩子就像一个小天使,让她相信了什么是命运。
然而,上海市法学会少年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政法学院副教授张善根对本报指出,目前“如果结果好或者初衷好,违法可以原谅”的观念在我们社会相当流行,这很容易导致纵容违法犯罪的后果。
张善根认为,保护儿童的方向应该是收紧父母的监护责任和法律义务,确保儿童在原生家庭健康成长,而不是在可能存在不利因素的情况下,将儿童转交给他人收养。本质上,这可能背离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宗旨,也可能诱发买卖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我们应该理性看待所谓的‘良性违法’行为,不能纵容,更不能鼓励类似行为的发生。”
他认为,对于像或张这样因不育或失去独立性而走上非法收养道路的家庭,国家有关部门可以加强政策保障和福利。
今年9月15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在官网发布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5581号建议的答复,释放了积极信号。
对国家医疗保障局官网发布的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5581号建议的回复
针对全国人大代表《关于将不孕症辅助治疗纳入国家医保促进人口增长的提案》,国家医保局回复称,医保部门将符合条件的生育支持药物如溴隐亭、曲普瑞林、克罗米芬等促排卵药物纳入支付范围,提高了不孕症患者用药保障水平。同时,对医保能够承担的成熟、安全、可靠、费用可控的治疗性辅助生殖技术,要逐步按程序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国家医疗保障局表示,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研究完善政策,努力提高不孕不育患者的保障水平。
“良好的公共政策和社会福利实际上是阻止违法犯罪的最佳工具。单纯依靠法律压力,很难真正解决儿童事业的困境。”张善根说。
(张、、均为化名)
编辑:唐
校对:蒙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