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临沭县创业创新活力,向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聚集的创新创业环境,经研究决定,开展临沭县创业孵化基地第四期项目入驻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驻条件
(一)申请者为具有自主创业能力的自然人(未创办公司实体的或已创办公司实体但实体注册时间在36个月以内的);
(二)入驻孵化企业(项目)无知识产权纠纷,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县产业规划,有利于推动我县新旧动能转换,且能体现创业者自身优势和我县产业特色,对我县大众创业具有示范引领和推动作用;
(三)以企业形式申请入驻的须拥有创办企业必需的营运资金、企业从业人员,企业财务制度健全,有与其研究开发、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资金投入,产权清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运行机制良好;
(四)入驻企业(项目)类型以技术研发类、创意设计类、人力资源服务类、职业技能培训类、现代企业服务类、总部经济类以及企业适合楼宇型创业的项目为主,入驻孵化期为3年。
(五)入驻申请者、答辩者、约谈者、签约者、法定代表人均须为同一人,且入驻后法定代表人占主要股份;
(六)入驻申请者(或申请者创办的公司实体)未入驻过本创业孵化基地或政府举办的减免房租的其他孵化器;
(七)创业者及其创业项目须通过专家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答辩且成功进入录取名次,并经约谈后认定合格;
(八)参加县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或我县重点招商引资、招才引智项目、总部经济项目、技术和发明专利持有者,优先安排入驻。
二、人员范围
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职工、返乡创业人员等各类自主创业者。
三、入驻流程
(一)报名。符合上述条件的,通过“人才临沭”微信公众号下载《入驻申请书》并填报(需申请人本人亲笔签名)后交创业大厦8楼809室。
(二)初审。组织评审委员会通过查阅报名相关材料或是现场考察等方式对申请入驻项目或企业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参加路演。
(三)路演。申请入驻项目或企业集中路演,由孵化基地入驻评审委员会聘请第三方进行现场打分,确定路演成绩及名次。
(四)约谈。根据路演成绩组织约谈,进一步了解创业项目或企业相关情况,综合评估后确定拟入驻创业项目或企业名单。
(五)入驻。创业服务中心将根据创业项目规模及人员数量分配相应面积的办公场所,签订《入驻合同书》,完成入驻。
四、扶持政策
(一)提供创业场所。在三年孵化期内,免费提供创业场所1间或创业工位1个,并在孵化室内统一配备桌椅、沙发、茶几、档案橱等基本办公家具,培训室、会议室、商务休闲区等公共设施向入驻企业免费开放;
(二)物业补贴。水、电、暖、物业等费用按照0.5元/平方/天的标准梯次收取:第一年收取1/3、第二年收取2/3,第三年全额收取,每年年度考核前10%的企业次年费用全免(考核以税收贡献率等为主要指标)。
(三)创业补贴。小微企业按规定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补贴标准为1.2万元/户。符合条件的入驻企业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每个岗位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四)社保补贴。孵化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可享受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具体依据《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五)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入驻人员自主创业资金不足的,可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创业或组织共同创业的给予最高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高层次人才可申请办理农商行“人才贷”。
(六)税费减免。享受国家现行的支持和扶持就业再就业、新办企业税费优惠政策。
(七)人才支撑。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博士研究生创办企业减免3年内水、电、暖、物业等费用。入驻人才或企业符合市县有关人才政策支持范围的,纳入人才政策支持,并优先推荐上报有关人才项目。
五、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2021年12月24日止(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临沭县正大街与光明路交汇处创业大厦8楼809室。
(三)报名材料:身份证复印件、临沭县创业大厦入驻申请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未注册的提供创业项目计划书)、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
(四)严禁弄虚作假,严禁以任何不正当手段骗取入驻资格,违规者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五)咨询电话:0539-2983281。
附件:临沭县创业大厦入驻申请书
临沭人才发展集团
2021年12月14日
临沭县创业大厦入驻申请书
编辑:刘杰 刘晓倩 王秀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