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 交通部8号令(存在重大隐患,两家道路运输企业被吊销许可)

最近,长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长春市有两家道路运输企业存在安全隐患,企业名下的营运车辆也存在着大量的交通违法。为此,执法部门对两家企业做出了行政处罚决定,决定吊销其道路货物运输许可证,并向社会公示。

8月6日,我们从长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了解到,近日,执法部门分别对吉林省林桥物流有限公司和长春森桥运输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两户企业均无办公场所,与其道路货物运输许可证注册地址不符。

长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一大队 郭浩:

林桥公司和森桥公司法定代表人系同一人,张某森,林桥公司成立于2006年,名下货车大约有680台左右;森桥公司成立于2016年,名下货车386台,车型多为重型货车。

调查中,执法人员还发现这两户企业体系庞大,但均存在有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等情况,且两户企业均未按照交通部55号令有关规定设立监控平台,与多数实际车主已经失联。

执法人员: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章的体会

是否有应急预案?

企业负责人:

这个没有。

长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一大队 郭浩:

从长春市交警支队了解到,其名下营运车辆存在大量违法情况,现场违法处罚达15160余次,非现场处罚7700余次,两户企业存在重大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隐患。

针对以上情况,执法人员于今年4月30日对两户企业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于年5月16日前按要求完成整改,并于当日停办部分业务。

5月18日,执法人员再次检查时发现,两家企业未采取任何整改措施。7月9日,执法部门对两户企业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决定吊销其道路货物运输许可证。

执法人员:

现在向你下发林桥和森桥两家公司的违法行为通知书,请你把内容看一下,如果没有异议的话请你签个字。

企业负责人:

好,没异议。

长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一大队 郭浩:

吊销许可后,车主将车辆从两户企业中转出,落到个人名下,继续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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