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财富管理与基金投资顾问》第十课如期开讲。东方证券财富管理业务总部合规风控总监、董事总经理王智慧老师,为各位同学讲解证券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概述。
王智慧女士: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曾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资产评估工作,目前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2001年入职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先后在资金财务管理总部、稽核总部、财富管理业务总部工作,2016年起,连续3届任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员,积极为行业健康发展做贡献。
课程伊始,王老师从轰动业内的王翔案出发,引出了适当性管理:凡是向投资者推荐产品、提供投资咨询、开展委托业务的经营机构必须对投资者进行适当性管理。然后,她着重介绍了适当性管理的要义,即做好投资者与产品或服务的匹配。
课上,王老师详细介绍了证券行业的适当性管理,通过自身的亲身经历,让同学们了解了个人投资者提供真实信息的重要性。随后,王老师阐述了产品与服务的分级及产品评估中的核心三要素:风险等级、品种、期限。
最后,王老师结合实例,为同学们讲解了财富管理业务中的适当性管理,介绍了《九民纪要》对其对适当性管理的影响,让同学们对新形势下的适当性管理有了更加准确的理解。
本文源自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