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账号管理办法(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


运营账号管理方案

近日,第三季度修订了《公共机构财务规则》,《非正式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共事业单位的金融行为,加强对公共机构的财政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规则》强调,公共机构预算应自求平衡收支,不得制定赤字预算。公共机构收入包括财政补贴收入,职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辅助单位支付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

未包括在预算中的收入不得安排支出,实施项目库管理以及如实反映依法借贷债务的要求体现了预算管理改革的新精神。明确规定,国家对公共机构实行预算管理办法,如核定收支,配额或固定补贴,超支不补,结转和盈余。在预算执行中,国家一般不调整财政补助收入和特殊账户管理资金的预算。《规则》指出:合理编制单位预算,严格制定预算实施情况,完整准确地组织单位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真正反映了单位预算的执行状况;建立健全金融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全面落实绩效管理,提高资本使用效率;加强资产管理,加强资产管理,完善财务管理工作。

“修订《规则》积极执行党中央关于加强财会监督的有关部署,反映了财政法律法规的新规定和金融改革与发展的新成果。它将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的改革联系起来。”相关负责人介绍。

根据财政部相关负责人的说法,除了体现预算改革的新精神外,《规则》还在三个方面进行了修订:-反映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的新要求。 反映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的新要求,增加了新的财务报告和决算报告的定义和构成等条款,删除了年度财务报告,财务情况说明书,相关规定以及附件。财务分析内容,并增加公共机构实施成本会计的规定。

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相连,要求增加设立国有资产账户,汇总和编制有关行政业务的国有资产管理报告,定期盘点资产,及时处理资产权属登记以及利用外资进行外国投资程序的要求。货币资产损失核销的内容等规定了公共机构对外部投资形成的股权纳入经营性的统一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关于共享和共用国有资产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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