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人事工作制度(28)、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
文化体现,管理理念,工作准则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国家卫生和计健康委等七部委《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及XX市七部门联合发文关于印发《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X卫科教发 (2021) XX号)等精神,保证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有序开展和效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
(一)在我院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相应专业(指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和中西医结合类,下同)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三)其他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第二章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条件
第三条 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必须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政治思想好、医德医风好、业务上好学上进、刻苦钻研、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
第四条 具有研究生学历,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或参加工作满2年;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或参加工作满3年;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且参加工作满4年。
第五条 身体健康,能坚持学习。
第六条 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当年不得报考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一)上年度违反医德医风有关规定受到处罚的。
(二)上年度医师考核不合格的。
(三)上年度有丙级病历的。
(四)无故不服从医院及科室工作安排的。
第三章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程序及规定
第七条 我院住院医师外出参加规培者,由科教科牵头组织报名,符合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条件者,需填写《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申请审批表》,由科室负责人、医务科、分管院长签字,交科教科汇总,并提交党政联席研究审定,公示3天无异议后方可报名。
第八条 我院住院医师,经培训基地考核合格凭录取通知书到人力资源科签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协议。
第九条 我院住院医师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按XX市卫健委当年规定的吋间集中申请。
第十条 来我院参加规培的住院医师,由科教科牵头组织报名、资格审査、考试、录取、协议签订及规培期间的日常事务管理,人力资源科、医务科协助管理。
第四章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的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 我院住院医师外出规培者,必须遵守规培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规培期间无探亲假,不得随意请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者应征得规培基地同意,同时不得擅自外出旅游,不得参加与规培无关的活动。
第十二条 我院住院医师外出规培者,必须按入学前签的协议及规培年限完成规培任务,不得擅自延长或中断规培,若遇特殊情况需中断规培或延长规培者,必须征得医院及规培基地的书面同意。
第十三条 我院住院医师外出规培者,规培期间积累的休假,应在规培基地补休,不得回院补休。
第十四条 我院住院医师外出规培者,在培训期冋,必须于每年1月上旬向我院人力资源科书面报告上年度的培训、学习情况。
第十五条 来我院参加规培的住院医师,按照XX市卫健委及我院的相关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第五章规培期满后的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 医院职工外出规培者,规培期满后,三天内必须返院,到人力资源科、主管职能部门及所在科室报到上班,并到科教科备案;同时将规培结业证原件交科室、主管部门及科教科、人力资源科审验后提交其复印件备档。
第十七条 医院职工外出规培返院后一个月内应在科室或医院开展1-2项新技术、新业务讲座。
第六章 规培期间待遇、违约及管理
第十八条 我院接收的规培人员,按照签订的规范化培训协议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我院外出规培的在编人员工资、五险参照其现岗位执行,没有绩效和加班费。其余补贴由规培基地发放。
第二十条 我院外出规培的非编人员无基本工资、五险及绩效等所有待遇,其工资、五险及补贴由规培基地发放。
第二十一条 我院外出的规培人员,不能按期完成规培任务或非正常中止培训的(若遇特殊情况需中断规培或延长规培,征得医院及规培基地的同意者除外),非编人员与我院自动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在编人员延长规培时间但取得规培结业证者,取消其延长规培期间的基本工资、五险一金等福利待遇;如中途中止培训者,退还规培期间我院发放的工资福利待遇。
第二十二条 我院外岀规培者(无论在编或非在编的,或后来由非在编转为在编的)未经批准不得报考全日制脱产研究生学历教育,培训结束后回我院至少服务5年。无故不回 到我院工作者需支付违约金15万元。如规培生结束规培后,在我院服务不满5年提出辞职的,每少服务一年,支付违约金3万元/年。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从发文之日起执行。本办法如有与上级部门相抵触或不一致的, 由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XX医院科教科、人力资源科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