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运行管理制度(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规定)

  1. 城镇污水处理厂应依据本规程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手册及事故应急预案,并应定期修订。
  2. 城镇污水处理厂必须建立、健全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与维护管理制度,各岗位运行操作和维护人员应经培训后持证上岗,并应定期考核。
  3. 城镇污水处理厂应有工艺流程图、管网现状图、自控系统图及供电系统图等。
  4. 城镇污水处理厂各岗位应有健全的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等制度。
  5. 运行管理、操作和维护人员必须掌握处理工艺和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要求及技术指标。
  6. 厂内供水、排水、供电、供热和燃气等设施的运行、维护及管理工作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7. 污水处理及污泥处理处置工艺运行过程中应配置相应的在线仪表。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进、出水口应安装流量计和化学需氧量等在线监测仪表。
  8. 能源和材料的消耗应准确计量,并应做好各项生产指标的统计,进行成本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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