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指导和促进电子商务平台运营商依法履行主要职责,创造良好的电子商务消费环境,落实国家有关行政法规文件,进一步规范和促进直播电子商务的发展,商务部最近就“实时电子商务平台的管理和服务标准”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关于征求意见稿》的正式草案》。
在意见草案中,对直播电子商务业务生态系统(即实时营销平台,现场直播实体甚至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相关规定)进行了监管。
获得ICP证书和直播营销产品/服务所需的相关行政许可,并公开明确从事电子商务业务活动的有关资格;具有存储,备份营销和交易过程相关数据,维护实时营销信息安全的技术能力及相关资质;与运营规模相适应的现场直播内容管理人员。
在现场直播实体违反法律法规或广播营销平台规则时,应当采取警告提醒,限制流量或者暂停其直播服务等措施,并包括严重违法行为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直播机构被列入黑名单中,必要时必须取消其帐户。
与实时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商户和交易平台共同建立产品/服务信息发布审查机制,审核直播营销产品/服务的基本信息,规范产品/服务信息的发布;现场发布的产品/服务以及实际销售的产品或服务。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稿》建议在直播内容上提供实时营销活动的回视功能,并使用适当的技术来确保现场直播记录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在直播主要账户管理方面,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了主播资格的相应准入门槛或条件;规范奖励主持人的行为,并根据现场直播产品或服务的行业范围“或广播类型”,锚内容供应导向,付费模型,锚行为和用户年龄等对锚帐户进行分类管理。
在选择商品时,建议建立筛选,访问,审查,退出等相关制度规范。
对用户在使用直播服务期间的言论进行标准化管理,及时清理违规内容并设置举报渠道;规范和管理了利用现场直播服务的现场演讲时的发言权。
要求该平台对奖励主播的行为进行监管,分类管理主播账户,并建立诸如主持人之类的信用评估系统。这一阶段的标志是建立更多的系统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