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团购带货门槛低 市民购物注意保存聊天记录(青岛百度团购)

原标题:社区团购:“高烧”背后有隐忧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最近,社区团购以其“便宜、方便、快捷”的优势,受到越来越多市民的关注。各种网络平台、实体店、业主微信群都加入了社区团购大战。然而,在价格优惠、送货上门的优势背后,社区团购也存在食品安全和监管“盲区”的隐忧。

现状

“新零售”业务布局“三大阵容”

“以前都是去超市买菜,很费时间,拎回家也挺累的。关键是平时朝九晚五,买菜下班回家,会耽误做晚饭。自从加入社区团购,吃喝玩乐都很方便。晚上看电视的时候,点几下手机。第二天下班,我就在小区门口把菜带回家。相比超市,社区团购价格更低;比起农贸市场,楼下拿生鲜更方便。”像郑女士一样,在团购群里购买生活用品的市民还有很多。社区团购不需要下载专门的APP,只需进入微信,简单方便。

社区团购作为一种“新零售”业态,最早出现在2018年,但一直不温不火。2020年疫情期间,由于大众对防疫的非接触式购物需求,社区团购的商业运营模式站上了“风口”,短时间内迅速发展起来。根据凯度咨询的数据,预计2021年社区团购市场规模将超过1200亿元,吸引各行各业的人来战。在社区团购大战中,有资金链雄厚的全国连锁“巨头”,也有业主中“抱团”的“个体户”。

社区团购的出现,催生了社区“团长”这个新职业。负责人大多是社区业主,是社区内供应商和购物者的联系人。团长以社群的邻里关系为基础,直接连接生产者和消费者,精简中间环节,负责群建设、产品推荐和售后服务。

按照运营主体,社区团购目前分为互联网平台、连锁实体店、个体户三大类。第一类互联网平台,如盛世优选、十会集团、橙心优选、美团优选、同程生活等,在食品质量、物流配送、售后服务等方面无疑是目前比较好的平台,有资金和运营优势。记者通过微信小程序添加了一个社区团购的互联网平台。在平台里,时令水果、新鲜蔬菜、肉禽蛋、海鲜水产、速冻产品……可谓应有尽有。订单支付后,第二天下午4点前到小区门口快递岗提货。快递驿站的主人是团长。记者购买的酸奶饮料,刚从冰柜中取出时,仍处于低温状态。

连锁店作为第二类经营主体,通常是社区原有的小百货或果蔬店。依托日积月累的社区消费群体,建立社区团购群,在原有线下运营的基础上,增加了线上销售运营渠道,通过社区团购的方式,在线上销售门店经营的商品。由于这类经营主体是注册实体,市场监管部门可以随时追溯其食品进货渠道的来源,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相对有保障。

问题

“熟人带货”食品安全“靠口碑”

家住燎原路某新建小区的邵女士,从2018年就开始了自己的微信购物群,主要销售当季农产品。现在,群里人数稳定在380人左右,让她成了“资深团长”。“相对于社区团购互联网平台和实体店,我们自己的团头算是‘个体户’。”邵女士说,最初她在小区业主群里发起了团购接龙销售活动。之后,在邻居的信任下,她建立了自己的社区团购微信群。

“我有自己的进货渠道,比如北寨樱桃、马家沟樱桃、王哥庄大馒头...接触产品首先考虑的是价格,一定要比农贸市场便宜。其次,看农产品质量,看有没有农药过量使用。”邵女士说,“大家都是邻居,就是不抬头。如果产品价格高,或者质量有问题,一旦有人在群里投诉,就会有人退群。”不过,对于如何判断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是否合格,邵女士认为,自己当了这么多年团长,凭经验可以“搞定”。

我是一个团的团长是不争的事实,通过社区团购微信群“带货”的门槛很低。

记者在百度贴吧“青岛社区团购吧”看到,一位楼主发帖称需要供应商做社区团购。马上有人跟帖:“有蔬菜基地,可以供货”、“我是烧鸡,可以供货”、“网络名人里的粘豆包店可以供货”、“海虹农民,社区团购可以批发”...跟帖人主动留了电话或微信号,表示可以随时供货,但没人提农残检测或许可证管理的问题。

就连一些原本在小区门口摆摊卖菜的商贩,也成了小区团购潮流中的“领头羊”。这些摊贩依靠“田间直供”的生鲜优势,吸引社区居民加入团购群体,但实际销售的农产品与以往销售的并无区别。

为了省事,没有时间逛市场的徐女士,一年来一直通过社区团购微信群购买新鲜蔬菜。“说实话,‘熟人带货’的社区团购有点像地摊购物。团购产品安全可靠与否,主要看团长的信任度和邻居的口碑。虽然团长声称集团采购的农产品是天然无污染的,但不知道是真是假。”徐女士说,小区里发团购产品时,邻居只看蔬菜是否新鲜,鸡蛋是否破损。没有人会要求检查测试报告。缺钱的时候,因为团购的价格本来就比市场便宜,涉及的钱不多,邻居就没面子了。

随着社区买饼越做越大,政府相关部门也在密切关注,并采取规范措施。2020年12月2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商务部组织召开行政指导会,规范社区团购秩序,保障民生得到有效保障和改善。要求社区团购平台严格遵守“九不”,其中第九条是“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危害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建议

青岛团购导航

部门要想把居民挡在监管“盲区”,就必须保留团购证据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山寨产品等四类经营活动可以免于登记,但要求经营者在微信群中如实公示“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或者“个人销售山寨产品”的自我声明,以及实际经营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或者这些信息的链接标志。如果是年交易额10万以上的微信购物群,必须登记为市场主体。

但实际情况是,社区团购“个体户”都是通过微信群经营,是一个相对封闭的圈子,执法部门很难进入团购微信群进行监管。微信年销售额、销售产品来源等信息无法核实。

微信社区团购是新生事物,正在成为市民购买生活用品的渠道之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建议消费者通过微信群社区购买时,选择经营资质齐全、信誉度高的卖家。不要轻易点击不明链接或登录陌生网站,警惕不法分子浑水摸鱼骗取钱财。同时,尽量提前多渠道了解产品质量和比价,谨防“降价涨价”、低价劣质、高价假冒的陷阱。网上货比三家,对比同一产品不同时期的价格,谨防“低价陷阱”。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建议市民注意收集保存购物证据,如聊天记录、购物页面截图、促销页面等。出现消费纠纷时,应及时与商家协商,或向当地相关监管部门投诉。

“社区团购这种新的商业模式是因为市场的需求而产生的,与人们的食品安全相关的问题不容懈怠。对于新生事物,存在一定的监管‘盲点’。主管部门要在新形势下与时俱进,创新监管方式,让老百姓的食品安全监管无死角,食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专家委员、山东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隋建议,参与团购的市民不要盲目购买质量不确定的产品,以减少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可能性。一旦发现购买的食品有异常,或者在使用过程中感到身体不适,应保留相关证据,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来源:青岛日报编辑:光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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