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颜悦色”被诉商标侵权获胜后,反诉“茶颜观色”不当竞争(茶颜悦色反诉茶颜观色审判结果)

打卡一杯“摩登中国奶茶店”奶茶,是长沙很多消费者的标配。不过长沙也有一个叫“茶言观色”的茶叶店品牌。现代中国茶铺和茶言观色都是注册商标。茶言观色2019年才在长沙开店,但商标是先注册的。

2020年4月,茶言观色起诉现代中国茶店商标侵权,但被法院驳回。从中国法院审判公开网获悉,2021年1月4日,现代中国茶叶店起诉茶色不正当竞争。此案仍在审理中。



直播现代中国奶茶店对茶言不正当竞争纠纷的审理。网络截图

“现代中国茶店”与“茶美人”

公开资料显示,“摩登中国奶茶店”奶茶店自2013年12月在长沙开设第一家店以来,已有近200家分店。2019年5月,一家名为“茶言观色”的茶店,与“现代中国茶店”仅一字之差,在长沙开业。然后,双方陷入了一场旷日持久的知识产权之争和竞争。

据中国商标网显示,“摩登中华茶铺”商标由湖南茶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茶悦公司)于2013年10月8日在35、43、30类商品和服务上首次注册。

另一方面,柴泽军于2004年9月22日申请了43种商品和服务,并于2008年3月14日注册。商标有效期为2008年3月14日至2028年3月13日。核准的商品/服务包括“茶馆”、“咖啡馆”、“餐厅”。2018年,商标几经易手,广州罗绮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罗绮公司)获得商标专用权。2017年至2019年期间,洛奇公司先后在长沙、株洲等地开设多家“茶言观色”茶店,并授权相关茶店使用“茶言观色”商标。



现代中国茶叶店商店。大众点评网截图

在此前的商标侵权诉讼中,作为原告的罗绮公司认为“茶之美”商标早在2008年就被注册了。经过多年的经营,其茶馆数量已达到400多家,并已进入海外市场。被告茶悦公司在茶馆门口、店铺装修、茶杯、包装、收据、纸巾、服务员服装、坐垫等处使用了与原告“茶言观色”商标在形、音、义上极为相似的“现代中国茶店”字样,故构成商标侵权。

2020年4月8日,长沙市岳麓区法院作出判决,认定“现代中国茶铺”不构成商标侵权。主要原因如下:一、注册商标“现代中国茶铺”与“茶严观色”商标核定使用范围不同。前店不向消费者提供加气等类似茶馆的服务,其商标主要标识商品来源而非服务来源,未超出其核准使用范围。第二,从商标本身的相似性来看,虽然“现代中国茶店”与“茶美人”只有一字之差,但图片、画面、图片经过构图组合后,字体、含义、整体结构都有很大不同。三、“现代中国茶铺”2013年12月开始使用。经过不断的推广和宣传,消费市场日益扩大,品牌知名度与日俱增。成为长沙、湖南乃至全国知名的“网络名人”奶茶。但“茶美”在2017年开始推广,商标的突出度和知名度明显较弱。第四,《现代中国茶铺》虽然是由茶面和悦色两部分组成,但它不是茶面和悦色,而是《现代中国茶铺》的全部。

综上所述,两者注册商标不相似,不易混淆,现代中国茶铺不侵权。

茶颜悦色反诉茶颜观色



茶叶观赏店。大众点评网截图

违反诚信原则

论文注意到,岳麓法院在论证现代中国茶店没有侵犯享有茶权时指出,虽然“享有茶”被先行注册,但如果将在先商标注册人的利益绝对作为唯一衡量因素, 单纯认定被告使用“现代中国茶店”商标标识构成商标侵权,会对持续、善意使用该特有名称和商标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及其积累的商誉造成不当损害,也违背了市场公平原则。

岳麓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七条规定,申请注册和使用商标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经查,该商标图片最早由案外人柴某于2008年3月注册,由北京某知识产权代理公司购买并转让给另一案外人,后又转让给公司。商标首次转让前,没有证据证明商标的实际使用情况,消费者认知度和市场知名度不高。

相反,“摩登中国茶铺”店开了6年多,逐渐发展成为连锁品牌店,得到了消费者的认可,也吸引了众多媒体的报道。因此,“现代中国茶叶店”商标获得了其独特性和突出性。

此外,罗绮公司在其同类茶叶店中使用与注册商标相似的图片作为店招,并在该店的多个装修及网络平台中使用与注册商标相似的图片,导致众多消费者误以为“品茶”为“现代中国茶叶店”。

岳麓法院认为,罗绮公司作为同行业竞争对手,应当知道“现代中国茶铺”的知名度,但仍接受使用“茶为美”注册商标,并将其作为权利商标对“现代中国茶铺”注册商标提起商标侵权诉讼,具有主观恶意,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因此,罗绮公司的诉讼请求不应得到法院支持。

“不正当竞争”案件

那么,对现代中国茶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2021年1月4日,现代中国茶铺起诉茶美不正当竞争一案,在长沙市天心区法院开庭。

原告现代中国茶叶店认为,她是有全国影响力的茶叶店,很受欢迎。一家新店最长排队时间18小时,被全国知名媒体甚至国际媒体报道过,足以认定原告影响力极高。但被告使用与原告店铺类似的装修,混淆视听,构成不正当竞争。

被告在长沙开的奶茶店,是在原告知名度已经很高之后开的。被告后来使用该商标时,应当有避免义务,但被告根本没有履行。

原告现代中国茶叶店起诉被告广州罗绮公司、被告广州凯君盛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被告长沙市天心区刘琼饮品店(茶言观色南门口店),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被告停止使用与原告相同或近似的装潢进行广告宣传、加盟许可、招商推广,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50万元。判令三被告立即停止在南门口店使用与原告类似的店铺装修,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70万元。

颜冠色回复称,她没有使用与原告类似的装修。即使有与原告装修相似的元素,也是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茶馆装修小姐图也是权利依据。被告本人也投放了大量广告,品茶具有区分原告的特征。但各平台打着“茶美”旗号的招商信息并非被告发布。在被告2013年开第一家店之前,已经在商业上使用过,只是开了少部分店,没有在网上留下痕迹,不代表没有使用过。

此外,被告还认为“商品装修和服务装修是两个概念。在之前的商标纠纷案件中,原告认为其提供的是商品,不是服务,因此不构成对被告43类商标权的侵权。本案中,他认为自己提供的是服务,被告假冒原告的服务装潢。这是完全矛盾的。原告不能拿走所有的利益。”

双方质证显示,茶言观色南门口店已于2020年9月关门。庭审持续了四个多小时,法院将择日宣判。

资料来源:报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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