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冬来了,暖气要通气取暖,新房要装修过年,燃气成为一个话题。
一位市民找我,怒气难平——
供气公司强迫我们给厨房装门,这是霸王条款,侵犯选择权!难道消费者就是刀板上的鱼,任由他们横砍直剁?
我找到昆仑燃气公司主要负责人黄波先生,转告市民质疑。
黄坦然而坚定:国家有硬性规定。
我把他的答复放在一旁,独自研判。
燃气公司这么起劲地否决开放式厨房,有没有从中捞取好处?
走访一批又一批居民,没有找到实证。燃气公司既没有向用户推销厨房的隔断门,也没有强揽安装业务。就是说,他们卡着不给开放式厨房通气,不会产生经济收益。动机上没有问题。
那么,法规方面是否站得住脚?
我查到的有两个文本。一个是《城镇燃气技术规范》,一个是《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主编机构都是国家住建部,完全代表官方。
文中表述:厨房应当设门。
“应当”而不是“必须”,是不是强规?
咬文嚼字的结论:法律条文中,“必须”与“应当”可以划等号,两者没有本质区别,只是语气上的加重。
现行的很多强规,使用的也是“应当”。由此可知,不给开放式厨房通气,不是燃气公司单方面制订的霸王条款,而是国家行管部门的强规。
强规面前,用户没有选择权,燃气公司也没有。作为供气方,他们负有主体责任,不执行,板子就打到他们头上,极端的情况可能丢饭碗、蹲大狱。
四个月前十堰燃爆事故,26死138伤。
供气公司11个人涉嫌犯罪,被采取刑事措施,从此失去自由,令人唏嘘。
出事以后,当地很多居民很快给自家的开放式厨房加装了隔断。
醒悟和整改,非得以血泪横飞为代价?
开放式厨房对人有多大程度威胁?行业人士的逻辑是:
开放式厨房连着客厅,燃气一旦泄漏,会弥漫整个空间,与电视开关等明火相遇引发户内闪爆,破坏力大大高于有门隔断的情况。
夜间睡眠,若有泄漏燃气从客厅钻入卧室,会致人一氧化碳中毒。
特别是冬夏,人们使用暖气或空调,门窗一定关着,此时使用燃具,不符合通风条件。
如果燃爆引起大火,楼挨楼,墙连墙,就不是一家一户的事。极端情况下,同楼同栋同生死。
我查到两个血淋淋的数字:全国最近三年发生燃爆2200起,死伤2000多人。
什么概念?平均每天两起。
中国很大,概率也许不高,比交通事故小得多。但一发生,就是支离破碎的现场,支离破碎的家庭。
最近的三起都发生在辽宁。
9月10日夜,大连一住户发生燃爆,8条生命成为亡魂,最小的不到十岁。
10月21日晨,沈阳和平区太原南街腾起蘑菇云,远处高层住宅玻璃被震碎,楼体只剩黑色毛坯,路过的车辆炸得只剩车架。5死47伤。
才过三天,又是大连,一栋居民楼因燃气闪爆,2死7伤,浓烟滚滚,像恐怖组织刚刚制造的现场。
亲人眼里的泪水,不知什么时候能擦干!
不要以为隐患离我们很远。
以我家为例——
昆仑公司上门安检,说燃气炉接口漏气。我与燃气炉供应商联系,师傅当晚赶来检测,说没有问题,走了。
我没放过。请昆仑公司的安检人员又跑一趟,他们坚持原有结论,并当场致电供应商,通报隐患。师傅只好再来,一番检查后说确有泄漏,满头是汗。
修完离开时他说:泄漏并不明显,一般不会出事。
你细思极恐,他觉得问题不大,反倒是你神经过敏!
最大的危险,是看不到危险。
这几年,全国多地对不再限制开放式厨房开通天然气呼声颇高,甚至供气业界人士也盼望废掉这条强规。他们在执行中遇到不小阻力,有点烦了。
权威高层很重视,表示重新修规时考虑。但新规出台后,这条还是没改。许多条款改了,这条不改。
因为,专家们认为,不能改!
基于惨剧连年发生,基于反复多次试验,基于缜密论证,基于风险等级判定。但凡能改,他们不会顶着这么大的对立面死磕。
专家们正遭遇信任危机,但不是所有专家都缺少风骨。在不与名利挂钩的情况下,我倾向尊重他们的技术实力。
有人说,出事是没有办法的事,点子低,碰上了。
但有权威机构对170万宗伤亡事故分析,人为因素导致的占88%。
有人会说,开放式厨房用了这么久,也没见怎么样。
危险有潜伏期。隐患变成事故,往往只在顷刻,一声惊叫都来不及。万分之一的概率,落到任何人头上都是万分之万。
消费者的选择权确实重要,但生命权挺在前面。追求美观时尚无可厚非,但用不着拿命去赌。天然气已经大大地满足了我们的生活需求,不应苛求它满足我们的全部奢望。万物有度,无度则乱。用血泪换来的教训,不要再用血泪去检验,勿使后人复哀后人!
刊发媒体 荆门晚报 作者薛旭东 (作者系“2020全国消费维权年度人物”)
编辑 丁川 贾明 魏燕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