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中心对《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办理须知》(2020年7月20日版)内容(下文简称“ 原《缴存须知》”)作出了调整和修改,修改后的《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办理须知》(2021版)已于12月20日开始正式实施(以下简称“ 新《缴存须知》”)。
新《缴存须知》有哪些变化和特点?本期为您详细解读↓↓
根据《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操作细则》,新《缴存须知》主要有以下变化和特点:
(一)精简办理材料和事项,办事更便捷
精简办理材料
(1)共减少了4项材料的提供,分别是:
①“单位缴存登记业务”删除《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表》、当月或上月的《社会保险费分险种申报汇总表》和《社会保险费申报个人明细》,相当于自主申报。
② 所有由单位经办人办理的归集事项中删除“法人身份证件”材料,新《缴存须知》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单位经办人身份证件”即可。
(2)新增了一项材料的提供:
“单位缴存登记信息变更业务”新增“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变更关键信息的提供)”材料。
精简办理事项
①共删除3个业务办理事项,分别是“账户冻结”“账户解冻”“缴存入账”。
②化一为二,把“缴存比例调整业务”拆分为“提高比例缴存业务”和“降低比例缴存业务”两个办理事项。
(二)遵循“四个一”标准化服务原则
在新《缴存须知》中,新增“一次性告知”内容,说明窗口工作人员在为缴存单位办理缴存业务应当遵循提供:一次性告知、一个窗口办理、一条龙服务、一次性办结的“四个一”标准化服务原则。
新《缴存须知》共包含32项缴存业务办理事项,具体划分如下:
一、单位公积金账户管理
1.单位缴存登记业务(单位开户)
2.单位缴存登记信息变更业务
3.单位封存
4.单位启封
5.单位缴存登记注销业务
6.单位转移
7.单位合并
8.单位公积金网厅密码修改
二、个人公积金账户管理
9.个人账户设立业务
10.个人账户信息变更业务
11.同城转移业务
12.异地转移业务
13.个人账户启封业务
14.个人账户封存业务
15.集中封存业务(账户托管)
16.账户托出(集中封存户转出)
17.个人合户
18.个人零余额销户
三、住房公积金汇、补缴
19.汇缴业务
20.补缴业务
21.缴存委托扣款
22.缴存基数调整业务
23.缴存比例调整业务
24.单位公积金调账
25.个人账户间调账
26.单位挂账户退款
27.缴存撤销
28.缓缴业务
四、开具缴存证明及缴存信息查询
29.开具单位缴存证明业务
30.开具职工缴存证明业务
31.缴存信息查询
32.缴存明细查询
新《缴存须知》与原《缴存须知》的区别大家都清楚了吗?更多新《缴存须知》内容请戳往期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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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我们还会对缴存业务各个办理事项进行详细解读,请持续关注。
来源 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