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淘宝漏洞低价买犯法吗(大学生薅肯德基“羊毛”被判两年半,骗机器也算骗吗?|政解)

新京报讯(记者吴伟实习生李子怡)近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诈骗案。大学生徐某利用肯德基APP客户端与微信客户端数据不同步的情况,骗取兑换券或取餐码,将套餐出售给他人牟利,并将犯罪手段交给丁等4名同学,其中5人分别获刑。本案的特殊之处在于,徐等人直接骗取的不是钱,而是肯德基的“兑换券”。

问题1:为什么利用系统漏洞牟利是诈骗?

2018年4月,徐在使用肯德基客户端点餐的过程中,意外发现APP客户端与微信客户端不同步,通过这个漏洞,同一张优惠券可以使用两次,甚至可以获得另一张优惠券。

当年4月起,徐某除了自己订餐外,还通过网络交易软件将自己拿到的套餐产品低价出售给他人,从中获利,并当面或通过网络将作案方法传授给丁等4名同学。此事引起了网友的热烈讨论,讨论的焦点之一是“骗机器算不算诈骗?”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刘俊海指出,虽然肯德基APP客户端和微信客户端的数据不同步,但是出现了避重就轻的现象。表面上看,徐是在欺骗系统,但实际上,他仍然是在利用系统漏洞进行欺骗。

“无论肯德基系统是否有数据同步功能,利用规则漏洞或技术漏洞进行不当得利都是违法的。比如你在ATM机上取钱,取了这1元,支付了1万元,那么9999元就是不当得利。如果第二天再利用这个漏洞取钱,就构成诈骗。”

刘教授认为,徐主观上取得不当得利,客观上实施诈骗并教唆他人违法,已超出主观上的过失,涉及违法行为。徐等人的违法行为也对肯德基母公司造成了实际财产权益损害,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提问二:骗券和骗钱有区别吗?

作为商家、企业的宣传或促销活动,兑换券、优惠券在买卖上没有法律限制。刘教授说,“钻空本身不一定是诈骗罪。如果法律不禁止,是可以做的。原则上兑换券或取餐码是可以转让和买卖的,但问题在于利用兑换券的漏洞非法获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百九十五条分别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淘宝漏洞免费买东西

“互联网再大,也不比法网大。因此,希望消费者在使用网络购物时,包括点餐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如果不是为了消费,就是为了薅羊毛,甚至是为了获取不义之财。这当然是在违法边缘的考验。”刘教授补充道。

新京报记者吴伟实习生李子怡

编辑章雷校对李世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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