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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目前市场环境的影响,仍然有很多跨境电商在采购时拿不到发票。如何规避财税风险,合规无票这些商品,成为大多数跨境电商头疼的问题。
在无法取得进货发票的情况下,如何符合要求?主要有以下三种解决方案:
1采用1039报关模式
在国家商务部门认定的市场集聚区注册个体工商户,使用个体工商户无票采购货物,然后使用1039免抵退税模式报关出口,规避付单风险,合规出口货物,实现企业合法结汇、收汇、纳税合规。
2使用9610、9710、9810+跨境电商综合城区核定征收政策
注册在跨境电商综合城区的企业,其出口货物未取得有效购货凭证,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已明确取消出口退(免)税的货物。货物经综试区所在地海关办理电子商务出口申报手续的,适用无票免税政策,此类企业可批可收。综试区内核定征收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按应税所得率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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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成立一家香港公司作为买方
对于无票采购业务,可以成立一家香港公司作为买方与供应商签订合同。香港不需要国内增值税发票,发票发票可以记录,香港更注重业务本质。
以上是跨境电商企业解决合规无票代购的三个解决方案。但从事跨境电商平台业务的企业都知道,商品申报销售价格与最终实际支付金额不一致,平台费、增值税、消费税等。必须从售价中扣除。然后,报关出口的问题就解决了。如何解决申报金额与收汇金额不一致的问题?
2020年5月2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做出一系列政策调整,为外汇收支提供便利,特别是针对跨境电子商务等新型贸易业态。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的企业可以用出口货款结算在境外发生的仓储、物流、税收等费用,并按规定申请实际收付数据和还原数据的申报。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出口至境外仓库销售的货物,实际汇出的销售收入可能与相应货物的出口申报金额不一致。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应按照现行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规定提交外汇业务报告。
国家深知跨境电商企业的特殊性,出台了很多利好政策来解决存在的问题。电商朋友要考虑合规采购、报关、收汇,规避个人卡过度购买带来的银行监管、银行资金冻结等风险,逐步实现全面的业务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