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平台购买进口商品。那么,进口商品如何通过跨境电商渠道通关,有哪些相关注意事项?我们会在这里给你解释。
主要通关流程
消费者在跨境电子商务平台购买进口商品后,一般要经过三个步骤:①企业向海关传输“三单”信息(包括电子订单、电子运单和电子支付信息),向海关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报关单》(以下简称“报关单”);②海关监管后放行;(3)企业对海关放行的货物进行发货配送,消费者收到包裹后签收。如下图所示:
进口商品申报
消费者购买商品完毕后,在进口货物申报前,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或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的境内代理商、支付公司、物流公司分别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向海关传输相关电子订单、电子运单、电子支付信息。进口货物申报时,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境内代理人或者其委托的报关企业应当根据“三表”信息向海关申报报关单(依据:《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货物监管公告》(海关总署2018年第194号公告)第六条、第八条)
通关监管
海关依托信息系统实现“三单”信息与“报关单”的自动比对。一般情况下,规范、完整的申报清单经过海关快速审核后放行,实现“秒级通关”。风险模型判断为有风险的部分产品,只有在海关单证核对无误,货物核对无误后才能放行。
送货回单
企业可以在通关口岸对海关监管放行的进口货物进行包装、装载和分拨,进口货物主要通关流程结束。消费者收到进口商品后,会签收。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整体通关流程相对方便快捷。在此,发布者结合通关中需要注意的一些事项,为您列出几个贴心的“小贴士”。
Tips1关注进口商品的范围
通过跨境电商渠道申报进口的商品必须符合《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清单》范围,清单以外的商品不能通过跨境电商渠道进口。(依据:《关于调整扩大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6号)
Tips2注意纳税担保的金额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采用“担保放行”的模式监管。如果短时间内企业销量快速增长,可能会出现企业担保金额不足的情况,导致无法正常向海关申报报关单。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物流企业或申报企业可提前评估担保金额,及时向海关提交足额有效的税收担保。(依据:《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监管公告》(海关总署2018年第194号公告)第十六条)
小贴士3注意退货的及时性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退运的,退运企业应当自报关单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海关提出申请,并自报关单发布之日起45日内将退运货物交付至原海关监管工作场所、原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者保税物流中心(B型)。当物流压力较大时,需要退货的企业需要合理安排相关事项的申请和物流配送的时间。(依据:《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货物退货监管公告》(海关总署2020年第45号公告)第三条)
小贴士4注意进口限额要求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单笔交易限额为5000元人民币,年度交易限额为26000元人民币。完税价格超过单笔交易限额5000元但低于年度交易限额26000元,且订单下仅下单一件商品的,可从跨境电商零售渠道进口,按照货物税率全额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交易金额计入年度交易总额。年度交易总额超过年度交易限额的,按一般贸易管理。
对于不符合上述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限额管理要求的进口货物,将无法通过跨境电商渠道办理通关手续,特别是直接购买的超限值进口货物需要退运至海关监管场所,增加企业物流成本。为了减少上述情况,企业可以在销售商品前提醒消费者提前查看年度交易限额的使用情况。(根据: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2018年第49号))
小贴士5注意促销产品的报道
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在进口商品促销前,应当将商品的种类、数量、价格、促销时间等情况向企业所在地海关现场监管部门报告,以便海关及时掌握企业促销情况,有效实施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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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广州海关
来源:海关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