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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宜兴市纪委建立行贿人数据库,将行贿人列入黑名单,实行动态管理和联合惩戒。图为近日,本市纪检监察干部根据行贿人数据库信息对案件进行分析研判。徐宇摄
“2021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留置行贿人5006人,处分4806人,向检察机关移送2822人。”近日,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工作报告全文发布,首次公布了行贿者的相关数据。
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是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推进“有腐必反、有腐必反”的必然要求。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部署2022年任务,提出加大打击行贿力度,探索实行行贿人“黑名单”制度。
不行贿就受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努力提高打击贿赂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条,斩断权钱交易网络,提高治理贿赂的综合效能,推进腐败的系统化治理。
行贿不择手段“猎取”党员干部,是当前腐败现象增多仍时有发生的重要原因
“段翰林看我喜欢吃牛肉,就会给我牛肉,给我红包,给我爱人购物卡……”湖南祁阳县前县委书记周新辉是商人段汉林的朋友。早在周新辉担任县委书记之前,段汉林就主动向他示好,久而久之交情更深。
“猎人”的每一个“意图”都有它的“意图”。“我知道他当上了县委书记,那我在阜阳工程领域的‘春天’就来了。”经查,段汉林在周新辉的帮助下,在祁阳拿了工程,获利2000多万元。
2021年6月,在卸任湖南祁阳县委书记一个多月后,周新辉因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同年12月,周新辉被“双开”,段汉林因涉嫌受贿罪被逮捕。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本应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但一些老板却把行贿当成“赚快钱”和“走捷径”的手段,行贿金额往往数百万甚至数千万元。从行贿领域看,项目建设、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政策支持力度大、资金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是“重灾区”;从行贿人的角度来看,行贿人通常会根据干部的身份特征精准“狩猎”,甚至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团队作战”;从行贿的角度来看,有的着眼长远抓大鱼,用长期的人情关系经营长期稳定的关系,甚至“期权化”“长期化”行贿。一些行贿人不满足于谋取经济利益,还想方设法获取政治资本,或为职务升迁频繁“跑买送”,或为政治地位拉票贿选。
虽然当前的贿赂手段呈现出隐蔽性、多样化、复杂化的特点,但仍然掩盖不了贿赂权钱交易的本质。行贿者不择手段“猎取”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目的是以不正当手段谋取非法利益,把行贿当成“百万利润”、“稳赚不亏”的投资。
“受贿人利用职务之便‘回报’受贿人,肥了自己,害了公众,侵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江苏省常熟市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副主任朱蒙说,行贿受贿不仅造成国有资产和国家资源流失,而且损害政商关系和营商环境,破坏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
歪门邪道的“风生水起”,而不是合规经营的“赚钱无望”,“市场经济一旦陷入‘劣币驱逐良币’的局面,最终受害的是每一个企业,每一个市场参与者。”云南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彭斯指出,通过贿赂领导干部或关键岗位的公职人员,企业可以无视创新、服务甚至规则。如果这样还能赢得市场和利润,必然会造成不好的示范效应。久而久之,就会扰乱市场的公平竞争和市场主体的健康发展。
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打消行贿人的侥幸心理和投机心态,让行贿人付出沉重代价
“2021年1月至11月处理的贿赂案件数量大幅增加,与2020年相比增长了18.3%。”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厅厅长史卫忠介绍,2021年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行贿、向单位行贿、向有影响的人行贿等案件2717件。
行贿和受贿是一根藤上的两个毒瓜。贿赂诱导贿赂,贿赂刺激贿赂。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最终沦为“猎物”。除了信仰意志薄弱、私欲膨胀等自身原因,行贿者的“围猎”和腐败也是推波助澜的重要诱因。
保持严惩贪污贿赂的高压态势,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打击力度,是斩断“围猎”与“甘于被围猎”利益链条,斩断权钱交易网络的关键。“一段时间以来,‘重行贿轻受贿’的现象一定程度上存在。对行贿的惩罚力度不够,导致行贿人的违法成本低、风险小、收益高,这是行贿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朱蒙说。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于文豪指出,在司法实践中,存在贿赂犯罪刑事追诉率低、对行贿人量刑偏轻等问题。“存在一些现象,如办案理念上重行贿轻受贿,办案方式上以宽严相济打击行贿,对行贿犯罪适用‘罚金刑’不够科学规范。久而久之,违法人员有一个误区,就是行贿有罪,行贿甚至不被追究。”
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党中央旗帜鲜明,态度坚决。2021年9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会同有关单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查办行贿受贿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通过推进腐败源头治理、标本兼治,努力提高打击贿赂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明确了查办贿赂案件的五个重点:重复行贿、数额巨大、向多人行贿,特别是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在国家重要工作、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中行贿受贿的;人事组织、执法司法、生态保护、金融、安全生产、食品药品、抢险救灾、养老社保、教育医疗等领域的贿赂。;实施重大商业贿赂的。
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大背景下,国家对行贿的惩处越来越明确。监察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监察机关对涉及贿赂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人员,可以依照前款规定采取拘留措施。《刑法修正案(九)》通过增设罚金刑,严格放宽处罚情节的适用条件,加大了对受贿罪的处罚力度。
依法依规严厉查处行贿行为,让行贿者付出沉重代价。综合运用司法移送、纪律处分、约谈、函询等措施,加强对行贿人的处理,依法没收、追缴或责令退赔通过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有效提高了打击行贿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将行贿者列入“黑名单”,充分发挥惩治贿赂的合力
打消行贿人的侥幸心理和投机心理,不能止于“就事论事”。贿赂主体和腐败领域的多样性,决定了惩治贿赂必须推动多元主体参与,实行联合惩戒,让行贿人在一处行贿,在处处受限。
为掩盖咖啡豆收储严重不足的事实,收取与重庆能源投资集团下属中梁山公司的咖啡豆购销货款,云南西双版纳共同语咖啡开发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冯某向国企监管人员行贿240万元。经重庆市纪委指定,重庆市九龙坡区纪委对涉案人员进行了立案审查和调查。日前,冯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其违法所得7800余万元被全部追缴。
此案已尘埃落定,但惩治行贿者的“后半篇”仍在进行中。重庆市九龙坡区纪委将其列入该区行贿人“黑名单”,并作为牵头单位,第一时间向区市场监管局、税务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单位通报了冯的个人信息及其实际控制的市场主体,召开联席会议,讨论研究对冯的纪律处分事项,最终确定了纪律处分期间“限制冯及其所属企业参与该区各类政府招标投标活动”等4项联合惩戒措施。
“自2021年以来,我们已调查并将31名行贿者列入‘黑名单’。除2人尚未接受司法审判外,其余29人我们已实施或正在研究惩戒措施,10余个部门和单位参与研究实施。”重庆九龙坡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袁华全说。
实行行贿人“黑名单”制度,是推进查办行贿受贿案件的重要手段。纪检监察机关将涉及行贿的单位和人员列入“黑名单”,通报党委有关部门、行政执法机关等单位,由有关单位依据党和国家法律法规作出组织处理、行政处罚、资格限制等处理,并依法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实现对行贿人的联合惩戒。
“黑名单”直击行贿人利益。对于行贿人来说,相比行政罚款,取消市场参与、撤销资格、降级评级、关闭融资渠道等行贿后果更是“难以承受”。
“行贿往往是为了更大的利益。通过对市场准入、经营资格、贷款条件、投标资格等做出限制性规定。对于被列入‘黑名单’的行贿人和行贿人,定期公开曝光,大大增加了行贿的成本和代价,让‘猎人’寸步难行,让潜在的行贿人‘望而却步’,不断释放不敢、不能、不愿行贿的震慑力。”湖南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说。
建立行贿人“黑名单”制度也是《意见》的重要内容。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正在建立行贿人黑名单制度,探索实践纪检监察机关、NPC机关、CPPCC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统战部门、执法部门等对行贿人进行联合惩戒,以提高贿赂控制的综合有效性。
惩治震慑、制度约束和提高认识,提高治理贿赂的综合效能
行贿人“黑名单”不仅仅是一个可以在党风廉政意见、工程招投标审计等方面查询行贿人信息的数据库。,更是助长腐败问题的利器。用好“黑名单”,根据“黑名单”做出配套处罚,关系到这一制度的有效性和威慑力。
目前,行贿人“黑名单”制度正处于探索阶段。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在实践中积累了经验,既依法依规从严惩处,又坚持宽严相济,保护涉案人员和企业合法权益,实现了政治效果、纪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湖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继续完善行贿人“黑名单”制度。2021年,19家企业、122名个人被列入失信或行贿人“黑名单”,并予以曝光和联合惩戒,产生了强大的震慑作用。
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专项整治工作中,将有行贿、串通投标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司和个人纳入建设工程招投标失信“黑名单”,黑名单上的失信主体由各部门联合惩戒,并同步在省纪委网站、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平台公开曝光。
惩罚是为了治理。如何让行贿者“黑名单”制度发挥惩戒作用,成为打击行贿的有力抓手?“我们采取了多项有效的惩戒措施,涉及‘依法限制失信企业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活动、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等20多项。”湖南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认为,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彻底摸清政策依据,认真甄别“黑名单”公开对象,对被迫行贿、少行贿、认错态度好的人员,根据相关政策分类处理,避免“一刀切”。
浙江省杭州市纪委有序向相关单位通报行贿人情况,加强行贿人信息库建设。截至2021年12月底,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共记录行贿人信息1783条;同时,将行贿人信息库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机结合,充分发挥“两代表一委员”资格审查工作中的信息价值。去年12月以来,行贿人信息库自查了1006名“两代表一委员”候选人信息。
从近年来查处的案件看,金融领域巨额贿赂、重复贿赂、向多人行贿现象突出。国家纪委驻中国建设银行纪检监察组会同中国建设银行党委建立禁止行贿人进出机制,在国有商业银行中率先探索建立行贿人“黑名单”制度。
据了解,驻中国建设银行纪检监察组依托中国建设银行新一代信息系统“黑名单”管理组件,对职务犯罪过程中查证属实的行贿人采取有效措施,创建行贿人“黑名单”并定期动态更新,分类实施禁止、撤销、禁入或其他限制性措施。
贿赂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惩治、治理和预防贿赂也是一项艰巨而长期的系统工作。除了实行行贿人“黑名单”制度,开展联合惩戒外,还要加大查处行贿行为的宣传力度,通报曝光典型案例,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彰显对行贿零容忍的坚定决心,在全社会倡导诚信守法的理念。
云南省纪委监委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重大典型案件。围绕党员干部被“围猎”的典型案例,拍摄制作了《围猎:行贿受贿案》、《凯尔受贿案》等警示教育片,推动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达到了查处一案、警示一案、治理一片的目的。江苏省常熟市纪委探索实施“双向教育”机制,警示教育与正面引导相结合,围绕查处的典型贿赂案件拍摄警示教育片,依托党风廉政宣传组,开展构建亲清官商关系宣传会,加强普法廉政教育宣传,努力构建全社会共同抵制贿赂、党风政风社风民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