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诗兰黛有限公司(雅诗兰黛被罚238万元)

1月31日上午,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1月21日向雅诗兰黛(上海)贸易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办案人员发现,雅诗兰黛(上海)贸易有限公司通过各种渠道。

发布含有“年轻指数+77%”“柔润+17% 平滑+20% 透亮+15%”等内容广告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

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2381671元。



经查,雅诗兰黛(上海)贸易有限公司在2019年10月至2019年12月19日期间,通过多种渠道发布了“年轻指数+77%”和“温柔+17%顺滑+20%半透明+15%”的主要内容[

此外,查明上述广告内容基于当事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测实验室出具的临床报告。临床报告核实后发现上述广告中宣传的“年轻指数+77%”、“柔软度+17%光滑度+20%透明度+15%”功效,是指根据不同年龄的样本,在一定限制条件下,配合使用防晒产品得出的研究数据,当事人将“年轻”作为皮肤代谢产物数量恢复的片面指标。

通过专家论证会和走访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士发现,皮肤代谢物数量的恢复并不等于皮肤年轻化程度的提高,样品的年龄对皮肤代谢物、柔软度、光滑度、光泽、亮度等都有很大的影响。年龄越大,皮肤状况改善效果越明显。

同时,对消费者的调查结果显示,涉案广告中的小字不足以使消费者充分知晓相关产品功效的真实含义和前提条件,广告内容对消费者的购买行为产生实质性影响。

雅诗兰黛的官方网站

塞莱斯特(上海)贸易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决定给予行政处罚如下:广告费用二次罚款,金额为人民币2381607.11元。

新晚报整合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吉姆新闻[/s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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