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机场改签费可以开增值税发票吗?如果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普通发票?是针对个人还是公司?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因应税活动取得的全部价款和其他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价外费用是指在价格之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费用,但不包括以下项目:
(一)收取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政府性基金或行政事业性收费。
(2)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
第五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从事应税活动,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个人消费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二)适用免征增值税的应税行为。
因此,航空公司空运输企业取得的改签费收入应作为价外费用并入运输服务收取增值税。由于机票属于客运服务(提醒:企业购买的客运服务进项税不能抵扣销项税),与机票相关的改签费发票只能开具给个人,只能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规定:
2.自2018年1月1日起,对已售票但客户逾期未消费的纳税人取得的逾期运输票证收入,按“运输劳务”征收增值税。纳税人因退票向客户收取的退票费、手续费等收入,按“其他现代服务业”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