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杭州讯(记者史本云)近日,浙江省嵊州市市场监管局、市消保委相继接到9起商家不发货的消费纠纷,主要涉及家具、家电、家居用品、服装鞋帽、通讯工具等商品。消费者一旦遇到不诚信商家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的情况,往往会被各种理由搪塞,造成送货不及时的问题。
2021年7月,消费者闫女士在三江街道某家具店订购了一款沙发,并支付了全款。11月16日,她联系商家发货,商家承诺第二天发货。结果沙发一直到12月才交付,原因是沙发已经卖给别人了。经嵊州三江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介入调解,双方最终于12月18日达成退款协议。
2021年12月26日,余先生向黄泽市场监督所投诉,称其于2021年11月27日通过微信向某集成水槽有限公司订购了一套水槽,共计花费5600元。由于商家一直没有发货,12月18日,他联系商家要求退款,商家表示水槽是定做的,不支持退款。如果你想退款,你必须等到水槽卖出去,所以于先生不得不同意。经黄泽所工作人员调解,最终商定了一致的发货日期,达成和解。
关于商家不及时发货的不诚信行为,其实有很多明文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付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还预付款;并应承担预付款的利息和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三)一方迟延履行主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间内仍不履行的;(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
嵊州市消保委工作人员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消费者往往不了解商家的口碑,不起草明确的合同协议,不保留票据和凭证就付了钱。为避免此类消费纠纷,嵊州市消保委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
这家商店声誉很好。购物时,尽量选择信誉好、口碑好、销量高的店铺。比如放心消费者承诺宣传,更注重售后服务和快速纠纷。合同要写清楚。合同及其附件是维护消费者权益最重要的保障之一。要在合同中明确交货时间和交货方式,明确违约责任。收据必须保留。一定要索要消费账单,注意保留与商家的聊天记录。如有纠纷,可凭这些相关证据及时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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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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