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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新闻客户端讯(江西日报记者游静)11月1日,省工信厅与省国资委正式签署协议,将省工信厅所属经营性国有资产全部移交省国资委管理。
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是党中央和国务院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必然要求,是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完善国资监管体制的既定方针。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省工信厅高度重视并支持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省工信厅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相关事宜,并成立了由分管厅领导牵头,相关处室组成的工作专班。工作专班一方面按照省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工作部署,主动报送厅经营性国有资产清单,积极与省国资委等部门对接;另一方面组织力量开展全面摸查,并外聘中介机构开展清产核资。
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为保证移交稳妥有序推进,双方做到“四个确保”“四个不变”,即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确保企业国有资产安全,确保企业领导班子和职工队伍稳定,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企业生产经营方式不变、企业原有组织架构不变、收支渠道和分配格局不变、管理人员职务待遇不变。此次省工信厅脱钩移交各类企业(含二级子企业)共计27户,资产总额13.2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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