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好评是不是违法的(刷好评、跳过登录免费看VIP视频 法院:都属于涉互联网不正当竞争)

来源:四川日报-川观新闻



新闻发布会现场四川高院供图

川记者张廷明

3月17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四川法院审理不正当竞争案件”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2019年至2021年,四川法院共受理不正当竞争案件504件。其中,受理假冒纠纷案件329件,占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的67.42%,成为主要类型。此外,涉及网络不正当竞争的新案件也不断涌现。

同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披露了刷好评、让用户跳过登录免费观看VIP视频等10起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

四川高院二级高级法官张天志透露,2019年至2021年,四川法院受理不正当竞争案件504件,审结439件,结案率87.10%。其中,诉讼标的额500-100万元的有60件,100-500万元的有51件,500-1000万元的有7件,1000万元以上的有9件。涉案最高诉讼金额高达2.7亿元,是成都高原汽车工业有限公司诉某公司威马中德汽车科技成都有限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案。

张天志介绍,三年间,四川法院受理假冒纠纷案件329件,占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的67.42%。全省法院受理的假冒伪劣纠纷案件占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的60%以上,数量远高于其他类型案件,成为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的主要类型。

近三年来,四川法院受理的不正当竞争案件中侵犯商业秘密纠纷呈多发趋势。四川法院共受理侵犯商业秘密纠纷案件131件,占受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的26.84%。全省法院受理的侵犯商业秘密纠纷案件占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的30%左右,仅次于假冒纠纷。

张天志还介绍,三年间,四川法院受理的不正当竞争案件呈现不正当竞争纠纷与其他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交织、网络不正当竞争新案件不断涌现、案件集中在成都等特点。“与互联网相关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既包括传统不正当竞争行为在互联网领域的延伸,也包括互联网环境下的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如利用技术手段阻碍或破坏竞争对手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服务的正常运行,通过刷单邮件等方式影响网络平台上数据信息的真实性等。”

接下来,四川省法院将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审理滥用诉权的“碰瓷维权”案件;努力构建诉讼源头治理大格局;继续深化司法改革机制等四个方面,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实践中,个别市场主体为牟取非法利益,以维权为名与其他市场主体‘碰瓷’,阻碍、干扰他人正常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竞争秩序,应予规范。”张天志说。

典型案例1

金杯塔牌电缆有限公司诉四川塔牌电缆绕线有限公司、金牛区金枝电缆经营部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四川塔牌公司由“塔牌”商标所有人的控股子公司设立。成都三电电缆有限公司后来收购了“铁塔牌”商标,更名为金杯铁塔牌公司。因四川塔牌公司在经营场所、产品包装、网站宣传中使用“塔牌”标识,金杯塔牌公司起诉至法院,四川塔牌公司提起反诉。

法院判决四川塔牌公司停止侵权,规范使用企业名称,并赔偿金杯塔牌公司经济损失100万元及合理费用42143元;金杯铁塔公司更名,赔偿四川铁塔公司经济损失5万元及合理费用1万元。

本案明确了注册商标权与企业名称权的权利范围,为历史原因造成的企业名称权与商标权的冲突提供了一种处理方式。

典型案例2

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诉成都兑氧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点彩人力资源信息咨询(成都)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优酷是Youku.com的运营方,DuiOxygen将Diancai.com的所有网站嵌入其运营的微信微信官方账号,为用户提供视频搜索,用户无需登录或开通会员账号,即可直接播放Youku.com上的所有视频节目。

法院认为,反应堆氧气公司、电财公司在非法损害他人合法业务的基础上,利用技术手段为自己谋取不当利益,构成不正当竞争。故判决两公司赔偿优酷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42万元。

本案明确了互联网领域干扰商业模式的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对于营造有利于数字经济发展的法律环境具有积极意义。

典型案例3

上海含桃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与四川金口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大众点评”是由上海含桃公司运营的商家服务点评软件。四川金口贝公司运营“应援客”软件,利用“应援红包”诱导消费者进行虚假评论。

淘宝刷好评犯法吗

法院判决四川金口贝公司停止不正当竞争,并赔偿上海含桃公司经济损失100万元及合理费用5.15万元。

本案是四川省首例因“刷单炒信”引发的不正当竞争案。本案的裁判对于规范网络经济秩序的公平竞争,引导网络生态的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本文来自【四川日报-川观新闻】,仅代表作者观点。党媒信息国家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和传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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