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2月23日消息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12月21日,淘宝发布《淘宝评价标准规则变更公示》,对“好评返现”、“好评返券”等行为做出明确规范,包括不得提供物质或财务承诺引导买家“好评”,新规将于12月28日生效。
淘宝卖家将不允许在包裹中携带“优惠返利券”。就这背后的法律问题,中国之声新闻纵横对话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支振锋。
记者:“回馈好评”违法吗?
支振锋:这肯定是违法的,甚至可能涉及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最基本的原则之一是诚实信用原则,又称“帝王原则”。也就是说,从事民事行为必须诚实守信。“好评返现”从商家的角度来看,显然是不诚信的。而消费者通过发布好评获得一定的利益,也不符合诚信原则,所以这是违法违规的。
此外,一些有组织的计费、评价控制甚至开发专门软件、插件等破坏平台信息系统或网络系统的行为,也可能构成犯罪。
记者:平台对这种违法行为负责吗?
支振峰:平台作为双边市场,如果已经知道经营者刷单炒信的行为,却没有实施一定的管理措施,应当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记者:在目前的情况下,如何让平台承担责任?
支振锋:有几个问题,首先是规则,规则的前提是平台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承担法律明确规定的责任。另外,还有证据的问题。如果要求平台承担责任,需要证明平台明知商家刷单炒信不诚信。
记者:消费者发布好评是为了获得“返现”,但产品本身并没有那么好。这种情况下,消费者需要承担责任吗?
支振锋:首先,对于消费者来说,无论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还是《电子商务法》都明确规定了消费者享有知情权,不允许经营者做误导性的商业宣传欺骗或者误导消费者,所以第一责任人是商家。
第二种情况,消费者也有一定的责任为了商家的利益写好评,但大多数情况下不会很严重。但如果其他消费者因为虚假的“好评”而遭受严重损失,那么为“返现”写好评的消费者可能会被追究责任。
此外,更严重的是一些有组织的“刷单、炒信、控评”,比如一些公司通过非法活动获利。
记者: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是这种行为难以约束,还是法律难以落到每一个实际事件中?
支振锋:在我国,在民法、经济法乃至刑法领域,对于这种“写单炒信”的虚假行为都有明确的规定。落地难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部分运营人员可以组织控制和评估刷榜。实践中,无论是行政执法监督,还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最终被查处的只有一小部分。如果惩罚不能及时执行,那么法律就会倒空。对于消费者来说,为“返现”写好评不利于自身维权。
只有努力才能推动法律的发展。监管部门和执法部门要坚决,消费者要提高维权意识,平台要履行主体责任,共同维护干净、正气的电商商业生态。
记者:如何才能让网购平台的规则意识深入人心,维护干净整洁的电商环境?
支振锋:首先,消费者要提高自己的网络素养和网络文明程度,以及鉴别和维权的能力,而不是“与不法商家同流合污”。其次,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力度,让法律法规真正落地。通过技术治理网和技术管网,对刷单炒信这种有组织、商业化的违法行为进行更加严格的监管。对于平台来说,所有的电商平台都应该定义规则,为买卖双方创造一个更加公平的网购环境。
另一方面,如果不解决“好评返现”等行为,最终会破坏整个电商环境和网购信用生态,这是电商运营的“毒瘤”。如果这个“毒瘤”得不到有效治理,消费者、商家、平台都将是输家。
制片人:梁月
记者:王伟
编辑:曹博温雨欣娜子叶穆沙江刘晓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