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队长周公子
《刷屏理财子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销售新规”)给存在了至少一整年的互联网平台线上营销合作带来了急刹车。
部分理财子公司在逐步试探监管尺度后,发现监管底线并未因“科技赋能、资产管理”的趋势而放松。
之前几个互联网巨头伪装成公募导流金融子产品的页面,已经悄然下架。
当然,你也可以说不是因为政策突然,而是因为相关的金融子产品(未命名)被抬高了。
但不可否认的是,在未来相当一段时间内,我们不会在互联网APP上看到私人银行的二等户模块销售理财子产品。
除了互联网销售渠道的“退市”,其实理财产品销售新规还有一个值得高度重视的地方:除非与投资者当面书面约定,评级为4级及以上的理财产品销售应当在营业网点进行。
这里有个问题:
中高等级的风险管理产品是每次都需要去网点买,还是第一次来柜台就不需要了?
“书面当面约定”的意思已经被框定了。只要买中高风险产品,面签就已经是前置动作了?
这些都是财务经理的销售部门的问题。
暂停互联网频道到底是什么意思
新理财条例第八章第六十九条到底说了什么?媒体和微信官方账号已经根据监管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做了各种优先排序。这里就不赘述了。
我们要讲的是,按下暂停键的互联网渠道对理财经理意味着什么。
简单来说就是——强大,数倍于母行零售渠道的实力,短时间内产品招募的效率。
此前交行理财曾有网商银行发售,是一款已经在支付宝上线三个月的固定收益产品。据悉,通过支付宝渠道前端引流收取的金额非常可观。这样可观的金额,母行通过传统的个人钱渠道,其实是很难做到的。
回归最根本的逻辑——互联网巨头用户多。对于任何渴望用户和资金的资产管理机构来说,它们都是不可多得的渠道。
如交行理财总裁祁进曾表示:交行理财将布局“1+3”全渠道体系战略,其中母行渠道为主布局,互联网渠道、直销渠道、同业代理渠道为辅。全渠道是公司实现真正市场化的重要一步。
这句话一定是对的。从长远来看,这似乎是趋势。现在正好有些不可抗力,互联网渠道需要暂停。
那你肯定会问“不要紧,停网去别的银行就行了”。
乡亲们,要走出母行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作为父母的儿子,产品自然要优先考虑父母银行的客户。依托两者之间紧密的股权关系和品牌传承,母行渠道将长期是理财子公司的基础销售平台。
母行的态度是一回事,科技体制也是制约理财经理去其他银行的因素。毕竟理财还处于初级阶段,不可能每个家庭都有强大的科技支撑,并立即与其他渠道对接。
当然,事情正在慢慢改变。据队长不完全统计,目前招行、交行、建信、兴银、中行、光大、尹航都已经铺设了其他渠道(包括网银)。
在微妙的平衡中,其他渠道逐渐铺开。
你又会问“没关系,如果其他渠道做不出来,那你还得靠自己的直销渠道”!事情是这样的。周公在这个问题上是有发言权的。
她挨家挨户地数着:
截至目前,在20家已开业的理财子公司(包括合资理财华汇理财)中,这些理财子公司只有3家有官网,其中2家可以跳转或直接购买产品;5家有微信小程序;2个有视频号(9个有家长视频号);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基本都是标配,只有两个没有。
当然,这只是理财经理直销渠道弱势的表现之一,并不是全部。时间,在这篇稿子里我们不说太多的直销渠道。简而言之,大多数财务经理仍然依赖母银行。当然从长远来看,“直销+寄卖”双轮驱动才是长久之计,这样才能有足够的市场化资金。
最后需要明确一点:即使理财子产品的销售资格不给非银机构,也不代表理财子产品登录互联网的所有窗口都死了。
银监会的官方说法其实很有嚼头,也很重要:下一步将根据银行理财产品转型发展情况,适时将理财产品销售机构范围扩大到其他金融机构和专业机构。
所以,一些做好投资者筛选和消费者保护的互联网渠道,未来一定会回归代销机构的行列——我们坚信。
营销演讲和R4产品
除了渠道问题,另一个值得注意的是,理财产品的推广和投资建议也被纳入销售行为的范畴。
可以预见,一些营销词也会被绑定。你不会听到一些投资经理大喊“天啊,收益这么高,给我买吧!”
很多带货上线的投资经理,带货上线肯定需要重建营销技巧。如何做到完全合规又不渲染嫌疑,这个尺度怎么处理其实挺难的。
更重要的是,消费者权益保护现在是一个重要的命题。理财经理在前端销售时,要考虑到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可能出现的消费者保护问题,这是理财经理销售部门需要注意的。
最后一个需要注意的问题是,销售新规规定,除与投资人当面签订书面协议外,评级为4级及以上的理财产品销售应在营业网点进行,评级为4级及以下的理财产品可直接在网上销售。
什么是R4?成长性,产品整体风险程度高,收益波动明显,产品本金损失的可能性大。风险更上一层楼,直接R5攻击性。
那么问题来了——
例如,目前在售的这款R4产品来自华汇金融。他们的销售部门确实需要思考一个问题——这个产品是不是很快就要在奥特莱斯销售了?
(本文来自微信官方账号,某“拆金队长”,已获得作者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