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威啤酒诉保罗·奈特啤酒商标侵权案
百威是世界知名的啤酒品牌,“百威,尊重我”的口号也广为人知。前段时间,余杭法院受理并宣判了百威啤酒与保罗奈特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
2019年12月31日,记者从浙江省杭州市余杭法院获悉,因“保罗骑士啤酒”整体包装装潢与百威啤酒相似,罐体前视图整体标识和后视图侧面的弓形标识分别构成商标侵权,余杭法院判令生产者清源公司、百威英博公司停止侵权,共同赔偿百威销售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65万元。
百威公司委托他人生产百威啤酒罐(含330ml和500ml)。从2013年开始,330ml的百威啤酒易拉罐被装饰成红色+白色背景,蓝色字体,丝带和长方形。经过不断完善,2016年开始使用现有装修设计。百威啤酒被权利人、被许可人和关联公司持续推广和使用。
“保罗骑士啤酒”可以标有“山东百味英博啤酒有限公司”字样,容易引起混淆和误解。
法院认为,百威啤酒现有的包装装潢因此具有显著性和可识别性,为百威销售公司所独有,故百威销售公司享有受《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百威啤酒(罐)的权益,并对商品的包装装潢产生一定影响。
据此,法院判令生产者被告清源公司、百威英博公司停止侵权,并连带赔偿原告百威销售公司经济损失(含合理费用)人民币65万元;判令被告百威英博公司变更注册企业名称,变更后的企业名称不得含有“百威”字样。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信息传播迅速而广泛。如果你不小心,你的商标将被注册或复制。如果一个产品很受欢迎,就会有山寨产品泛滥。有的客户说生意不好做,产品根本卖不出去。这是事实,但对品牌创始人来说却是灾难。
想要打造自己的金字招牌,就得考虑如何防止别人跟风。商标法的总原则是“注册在先”。谁先注册商标,谁就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