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10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深入实施“我要发展楚乡,创造湖北”行动计划的通知》。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和我省实际,围绕海归创业全过程,构建覆盖全生命周期的政策支持链,提出“我要发展楚乡,我要创造湖北”十大新政策措施,努力实现“十四五”目标
这些补贴政策将升级
扩大一次性创业补贴范围
进一步降低申请条件,将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士兵首次创业人群扩大到各类返乡创业者,让更多新时代返乡创业者受益。
各类返乡创业人员在当地注册5年内首次创业,自注册之日起经营满6个月,带动3人及以上就业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已享受其他一次性创业补贴的除外。
扩大经营场地补贴范围
有条件的市县可将示范园区经营主体享受的租金和水电补贴放宽至园区所有经营主体均可享受减免物业费租金和水电采暖费定额补贴。
有条件的市县可以给予返乡创业企业一定的补贴,自主建设或租赁厂房或购买生产设备,降低创业者的经营成本。
这些政策措施将继续
结合“返乡创业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经验,继续实施一批惠民利民政策措施,即持续推进创业平台建设、持续完善农村物流、持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持续实施税费减免、持续改善金融服务、持续完善创业培训、持续优化创业服务、持续保障土地需求。
继续认定一批省级返乡创业示范县、园区和项目,分别给予100万元、6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和补助。
这些服务计划将得到优化
更加关注创业平台的升级转型
在现有园区基础上,改造提升一批乡情浓厚、产业集中、营商环境良好的产业园区,探索“政府引导、企业开发、市场化运作”的模式,优化园区治理,促进返乡创业园可持续发展。
更加重视人才培养和引进
引导高校特别是职业院校开设返乡创业特色产业相关专业,引导各类培训机构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培养订单式急需的专业人才和高素质技能人才;开展返乡创业推介活动,以家乡亲情吸引人才返乡创业;回国创业企业招聘的技术技能人才、管理人才和高层次人才纳入人才引进政策支持范围。
更加注重优化服务环境[/S2/]
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政策咨询、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一站式服务”;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简化办事程序,逐步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提升基层创业服务能力,建立完善返乡创业人员资源库,推进创业服务精准化;鼓励成立创业协会、创业促进会等组织,搭建交流发展平台。
资料来源:湖北出版社、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