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日报讯(记者/朱文华通讯员/雷)你喝的奶茶真的是“1点”吗?4月21日,经清远中院网上调解,清城区某奶茶店与商标授权生根公司达成调解协议,停止侵权并赔偿一定经济损失。
2019年10月,罗茨餐饮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茨公司)诉至法院,称清城区某奶茶店未经许可,在其网店网站上大量使用“1: 00”注册商标标识的奶茶产品进行宣传和销售,属于“搭便车”、“傍名牌”行为,给罗茨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请求法院判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4.08。
奶茶店认为其使用的商标“1: 00”是注册商标的合法使用,与生根公司的商标有显著区别,不构成侵权。店铺设计有外观设计专利,店铺装修装饰的设计和使用合理合法。
一审清城法院认为,“1: 00”商标与Roots公司注册商标“1: 00”在字体、字数等方面存在差异,但在店内外招牌、美团外卖网站、奶茶杯等处使用近似或者相同的“1: 00”注册商标标识,容易导致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误解或者认为其来源与“1: 00”相同
奶茶店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清远中院。受疫情影响,茶店现已停止营业,从而影响了经营者的经济状况。清远中院了解情况后,多次与生根公司沟通。奶茶店已经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公平,希望生根公司充分考虑奶茶店经营者的经济状况等因素。
最后,生根公司同意与茶店达成调解协议,茶店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