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的市场推广费如何记账?
市场推广费属于业务宣传费,但不是广告费。支付市场推广费的会计处理:借:销售费用-市场推广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两个费用的区别主要是要看具体业务是否通过广告公司、专业媒体在电视、网站、电台、报纸、户外广告牌等刊登,若是属于,则可以作为广告费,否则只能作为业务宣传费。具体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2、城建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需要一致吗?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致,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扣缴义务人为负有增值税、消费税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扣缴增值税、消费税的同时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同时缴纳是指在缴纳两税时,应当在两税同一缴纳地点、同一缴纳期限内,一并缴纳对应的城建税。
3、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是否需要缴纳契税?
《契税法》第六条规定: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据此,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4、纳税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如何操作?
纳税人应该在首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提供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时,纳税人应及时更新、报送信息,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预扣预缴环节,扣缴义务人根据纳税人提供的相关信息办理扣缴申报。如果纳税人未及时办理以及未足额享受扣除的,可在汇算清缴时,直接向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5、佣金的扣除计算限额是按实际收入的金额还是合同签订的收入金额?
财税[2009]29号文件第一条第2点,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这里明确计算扣除限额的基数为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也就是用以计算佣金或手续费的收入金额,而非会计或税务中规定的确认收入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