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5日,星火环境(430405)近日发布2015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以现有总股本236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红股10股,并派发10元人民币现金。登记日为2016年4月29日,除息日为2016年5月3日。
据了解,星火环境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36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红股10股,派发现金10元人民币(个人股东和投资基金按照股息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税[2015]101号;实际是QFII每10股送8元。对于QFII以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星火环境代扣代缴的所得税由收入发生地纳税人缴纳)。
星火环境表示,对持股不满1个月(含1个月)的个人股东和投资基金,每10股缴纳税款4元;持股超过1个月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缴纳税款2元;持股一年以上,就不需要交税了。
分红前,星火环境总股本为2365万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4730万股。实施股份转让后,2015年每股净收益为0.9478元,按照新股摊薄计算。
北新办研究院资料显示,星火环境主要从事环境治理与保护的综合服务和多项环保专利技术,为高污染行业的客户提供工业废液、污水等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工业废物处理;其他资源加工、回收和绿化管理服务。星火环境2015年营业收入为6573.14万元,较2014年的4765.2万元增长37.94%。净利润4483.12万元,较2014年的2108.14万元增长11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