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华夏保险是国家正规的保险吗(买华夏人寿保险后男子患双侧股骨头坏死,达不到标准不理赔?)

大河报记者卢摄



直到今天,回想起给儿子买保险的事,驻马店泌阳58岁的黄女士仍然很气愤。“虽然官司打赢了,但10万元的保险费还没到。”

“儿子在泌阳买了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保险),现在身患重病却很难理赔。”黄女士告诉大河报记者,她之前在驻马店和郑州跑了几次,都没有结果。黄女士质疑,儿子双侧股骨头坏死,做了双髋关节置换,却达不到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

◆儿子突发重病,买了华夏人寿,不理赔。



黄女士的儿子出生于1990年11月,今年30岁。2017年3月,从华夏保险购买华夏常青重疾险(2016),全年保费共计6090元。此外,还有通华夏保险购买的其他险种。

黄女士回忆,儿子之前身体很好,2018年6月突然出现下蹲、双髋关节疼痛等问题。随后她去医院检查,被诊断为双侧股骨头坏死,需要手术。

“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蒙住了眼睛,感觉天要塌下来了。”黄女士说,孩子还那么小,却得了很严重的病。后来在郑州一家骨科医院住了近一个月,做了双髋关节置换,装了两个假体。仅医药费和手术费就花了18万多。

黄女士告诉记者,她想买份保险,关键时候可以救急。她没想到接下来的遭遇,却很生气。

除了一份赔付12万多元的附加险,常青主险不理赔。

后来她找到华夏保险后,对方以不符合理赔标准为由拒绝赔偿。她告诉记者,她觉得儿子的病足以用“瘫痪”条款理赔。

“买保险容易,理赔难。”黄女士说,同时买保险,其他保险公司理赔。华夏保险为什么不理赔?

《中国人寿常青重疾保险(2016)条款阅读指南》显示,重大疾病条款中有15项瘫痪条款,是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两肢或两肢以上永久完全丧失。肢体功能永久性完全丧失是指在确诊患病180天或意外伤害180天后,每条肢体的三个关节中仍有两个关节完全僵硬或不能随意识活动。

◆因为理赔条件达不到,保险公司还没反应。



黄女士向记者提供的郑州某医院的诊断证明显示,诊断为双侧股骨头坏死,行双髋关节置换术。

黄女士称,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她将中国人寿河南分公司起诉至法院。

公开资料显示,2020年7月17日起,中国银监会依法接管华夏保险,接管期限为一年。接管未达到预期效果的,应当依法延长接管期限。

那么,华夏保险拒赔的原因是什么呢?双侧股骨头坏死,达不到赔偿标准的依据是什么?有病例,有诊断证明,有住院材料,为什么还要做鉴定?这件事的后续该怎么办?

华夏保险可靠吗

带着诸多疑问,记者陪同黄女士来到位于农南路林锴中心的华夏保险河南分公司。



办公室一位相关负责人了解情况后表示,分公司不允许采访,如果记者想采访,需要打报告,向总公司申请。记者留下采访提纲后,上述负责人表示会给予正式回复。

但几天后,上述负责人联系记者回应称,总公司仍拒绝发送文字稿(回复)。

随后,记者多次拨打华夏保险95300热线。留下联系方式后,总公司联系记者回应此事,但截至发稿,总公司无人联系记者。

黄女士告诉记者,她已将此事投诉至河南省银保监管局,后续会寄出反映材料。

◆法院认定符合麻痹的,给付保险金10万元。



最终,黄女士一纸诉状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判决结果已经下来。

河南省泌阳县人民法院(2021)豫1726第721号民事判决书显示,根据当事人的陈述和经审查确认的证据,本院认定案件事实如下:2009年7月2日,原告何某的母亲黄女士与被告华夏保险河南公司以被保险人身份订立保险合同, 且法院认为,诉讼的人身保险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自愿签订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双方均无异议,应依法成立。

保险合同成立后,被保险人按照约定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原告被诊断为双侧股骨头坏死并接受治疗后,原告作为被保险人,有权要求被告华夏保险河南分公司承担保险赔偿义务。

判决书还显示,被告辩称原告的疾病不符合保险合同条款,不应理赔。法院认为,被告作为保险人,未提供任何相关证据证明其在共同订立保险时,已经在投保单或者报销单等其他保险凭证上注明了保险合同中主要格式条款的内容,足以提示和说明投保人的文字、字体、符号或者其他明显标志, 且不能证明合同双方就适当条款的内容达成一致,保险合同的收据也不是投保人签字的。 因此,从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角度,也应认为原告所遭受的股骨头坏死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瘫痪条件。



被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何某给付保险金共计10亿元。

9月24日上午,黄女士告诉记者,一审判决后,华夏保险河南分公司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但他们还是赢了。在要求保险公司赔偿时,对方称正在办理相关手续。“已经多少天了?还在走程序吗?下一步,如果不给,就请法院强制执行。”

记者从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获得的一份民事判决书显示,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以驳回。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是最终判决。签字日期是2021年8月20日。

大河报将持续关注此事进展。

来源:大河报河南视频编辑:刘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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