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有这些政策支持)

资料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近日,国家发改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入实施创业带动就业示范行动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的通知》,提出力争2022年为高校毕业生提供200万个高质量就业机会,为全国开展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做出示范。

大学毕业生看过来。

这些政策支持个体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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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发展的孵化器等创业载体,要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提供给高校毕业生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对高校毕业生在孵化器创业给予房租补贴

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申请登记个体工商户当月起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的限额依次扣除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限值标准最高可提高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范围内确定具体限值标准。

大学生毕业后自主创业,可以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以申请最高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可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对贷款10万元以下、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经金融机构评定信用良好的大学生创业者,原则上取消反担保。

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微企业,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300万元

实行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度、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

对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减征12.5%,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

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未超过300万元的,减征应纳税所得额50%,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体工商户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季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费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水利建设基金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在税额50%以内减免地方“六税两费”(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对首次创业小微企业或从事自主创业1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s2/]。具体办法由省级财政和人社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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