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张
我即将完成大学学业,但为了赚快钱,我在叔叔的指使下,窃取客户的个人信息并出售牟利。杭州拱墅区法院近日宣判一起非法获取公民信息案,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何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19万元。判处赵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七万五千元;没收两人的违法所得。
2021年3月下旬,拱墅区警方接到某化妆品电商公司报案,称接到大量客户投诉,有人冒充该公司进行诈骗,严重影响了其商誉。警方发现,这家公司的客户订单和个人信息只有内部员工才能看到,后台记录显示,前员工赵的客服账号浏览数据异常:一般员工每小时浏览客户信息200条左右,他每小时浏览客户信息1000多条,申请离职前几天浏览6万多条,登录IP地址不在公司。判断存在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的行为,赵有重大嫌疑。
随后,赵和何被抓获。据交代,2021年2月,他联系了即将大学毕业的表哥赵,让他做“大生意”。赵同意了。3月,赵某在何某的授意下面试化妆品、母婴行业电商客服岗位,录用后将获得的客服账号和密码发送给何某。他在家登录,利用爬虫软件获取客户的姓名、地址、电话、订单等信息,通过在某国外网络聊天软件中加入的买卖个人信息交流群发布消息,以1元至1.5元不等的价格出售。为了更快盈利,防止曝光,赵得手后迅速辞职,寻找下一个目标,被捕时已经入职另一家电商。经查,两人窃取、贩卖公民个人信息近5万条,获利26万余元。

编辑:张军图片编辑:蒋立东
校对:蒙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