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黄文德按照亚马逊卓越公司推出的Prime会员免费试用服务的要求,在“添加支付方式”中绑定了一张信用卡,免费体验了Prime会员的服务。
2019年2月,黄文德查看银行对账单时,发现亚马逊卓越公司于2019年2月11日收取了288元的Prime会员费。然后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亚马逊卓越公司分别在2017年和2018年收取了其188元和288元的Prime会员费。
亚马逊网站截图
黄文德认为,亚马逊卓越以“免费试用Prime”的名义误导其注册Prime会员,在收费前没有提前告知,扣除费用后也没有告知。连续两年强行收取会员费构成欺诈,后起诉亚马逊卓越有限公司。
2021年7月31日,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亚马逊卓越公司在销售Prime会员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构成欺诈。
近日从红星新闻从黄文德处获悉,综合多方面因素考虑,已与亚马逊卓越达成和解。但他同时表示,仍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亚马逊的消费欺诈行为。“如果是我个人维权,意义不大。普通消费者很少有维权的能力。”希望通过个案推动整个事情的解决,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11月10日,红星新闻联系亚马逊卓越代理律师,对方表示此事仍在司法程序中,谢绝了记者的采访。
免费试用会员资格后,费用将自动扣除
消费者起诉亚马逊欺诈
2019年,黄文德律师查看自己的信用卡账单时,发现了一笔288元的不明消费。通过询问银行,了解到亚马逊卓越公司的相关扣款情况。
“我当时给亚马逊客服打了电话。经过沟通,我说我没有消费(2019年),就把288元年费退给了我。然后我接着问之前有没有扣,客服说之前扣过。我觉得它有问题。当时绑定的信用卡是可以透支的。如果这次我没有发现,那就太恐怖了。”
亚马逊网站截图
黄文德告诉红星新闻,2017年,他按要求在亚马逊官网“添加支付方式”中绑定了一张信用卡,免费体验Prime会员服务。通过客服回访和主动电话查询,黄文德了解到亚马逊卓越公司分别于2017年2月11日和2018年2月11日收取了其188元和288元的Prime会员费。
据了解,亚马逊卓越在亚马逊官网为用户提供Prime会员服务,Prime会员可享受“超过1000万海外购买商品免费、国内订单免费、电子书免费阅读、会员仅享优惠”等服务,用户还可申请免费试用Prime会员服务。
黄文德告诉红星新闻,他于2017年4月15日购买了一双鞋,开通免费体验Prime会员服务后共支付980.53元。此后,在第二个Prime会员年度,累计购买89.08元商品,2019年2月11日至2020年2月10日,在亚马逊网站累计购买236.96元商品。此外,他从未使用过亚马逊的电子书阅读功能,即使是非Prime会员也可以享受一些免费邮件服务,而Prime会员的产品虽然是免费邮件,但价格却高得离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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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马逊首先打着免费试用享受的旗号吸引消费者注册。消费者点击后,发现可以免费享受30天。一般消费者的逻辑是30天后就不用了。但是在注册的过程中,亚马逊会诱导你绑定信用卡,在你绑定信用卡的时候告诉你只是验证信用卡的有效性,不会扣钱。如果后来消费者忘记了这件事,30天时间到了就自动扣钱。每次扣款消费者都没有收到亚马逊相关的扣款短信或邮件,直到三年后我才发现这个情况。当时我明确告诉客服,你的行为涉嫌诈骗,是非常恶劣的行为。”
在黄文德看来,亚马逊卓越以“免费试用Prime”的名义误导其注册会员。其在2017年2月11日收费前未提前告知,扣费后也未告知,之后连续两年征收会员费。亚马逊。com销售Prime会员服务带有误导性说明,构成欺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费用应赔偿三倍。2019年,黄文德对亚马逊卓越提起诉讼。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网络交易经营者以自动续费或者续费方式提供服务的,应当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和自动续费或者续费之日前五日,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消费者可以自主选择。在其所谓的30天试用期结束前5天,亚马逊未能以任何方式引起注意,强行自动开启Prime会员服务,并强行自动提前扣除Prime会员费。亚马逊的做法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
法院一审判决亚马逊败诉
主观隐瞒和误导消费者
根据一审判决,对于黄文德的诉讼,亚马逊卓越公司认为黄文德需要注册才能开启Prime会员的审判。注册过程中有书面提示和到期后如何续费、如何终止的约定,不存在欺诈行为。
亚马逊辩称,黄文德提前知晓并接受了到期后试用续费的协议和条件,点击确认并绑定了银行卡,双方通过电子交易订立了Prime会员服务合同。
黄文德作为2017年、2018年(含2019年初)亚马逊Prime会员,按照会员待遇购买产品,接受特定商品运费减免、折扣等服务。Prime会员服务协议已履行完毕,黄文德要求退款等诉求无根据。试用期满后,黄文德并未主动终止Prime会员服务。即使前述约定和实际履行不存在,也应当认定他购买了续费服务。30天试用期后,黄文德未提出终止会员服务或表示意向,即“视为购买”,公司有权收取费用。
报告
一审法院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是亚马逊卓越是否存在告知虚假信息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行为。本案中,亚马逊卓越公司无法证明其履行了前述告知黄文德的义务并取得了同意。甚至根据亚马逊卓越公司提交的公证书显示的支付步骤,反复强调“需要预授权冻结您信用卡的1.00元或借记卡的1.15元,以确认该卡有效,您的卡不会产生任何费用,如果卡内余额不足,您将无法完成注册”。这种说法显然会误导消费者,认为绑定银行卡的目的只是为了完成注册。
相比下面微信扣费的说法“您授权微信自动续费后,亚马逊将自动从您的账户中扣除所需费用”,微信扣费的说法更加清晰明确,反而让绑定银行卡的消费者更加误以为绑定银行卡后不会自动扣费。实际是他利用黄文德申请试用享受期间提供的银行卡相关信息,获得了银行申请扣款的授权。所以,无论是不告知试用期,试用期结束后自动扣费,还是不告知获取银行卡信息的目的,都是隐瞒真实情况的行为。
此外,一审法院认为,亚马逊卓越公司具有多年成熟的电子商务经验,规模较大,在通过网络与消费者订立合同时,应当对其全面、真实的告知义务有更专业的认识。还应当明确,上述信息是涉及消费者实质性财产权益的重要信息,但在网页设计和申请过程中,仅突出“Prime会员”会员费优惠、会员权益等宣传内容,而对预付费、自动扣款等使用模糊不清的语言,使消费者无法直接、清晰地获取这些信息。主观上存在隐瞒和误导消费者的故意。
报告
最终,一审法院认定亚马逊卓越公司在销售Prime会员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构成欺诈,判决亚马逊卓越公司向原告黄文德返还会员费476元,并三次赔偿经济损失1428元。
亚马逊认为本案在事实认定上存在根本性错误,不服一审判决,于2021年8月提起上诉。
双方达成和解
当事方表示他们将进一步捍卫自己的权利
红星新闻记者在网上搜索“亚马逊Prime会员”的相关词条,注意到有不少关于Prime会员自动续费和扣款的讨论。有网友发帖称在注册新的亚马逊账号时已经自动绑定了Prime会员。后来他们收到邮件说30天试用期过了,自动扣款188元。“然后就把它们从银行卡里取出来了,不需要输入密码。”
另有网友反映,2020年5月,从腾讯视频联合活动中获得的亚马逊Prime季度会员激活码被用于试用亚马逊Prime季度会员。开通过程中注意到亚马逊季度会员试用后会自动续费扣费,于是在微信亚马逊首页立即取消了自动续费服务。但随后的事实证明,这一操作并没有成功阻止亚马逊网站从授权账户中恶意扣费。2020年11月6日收到微信提醒,亚马逊Prime会员要从续费中扣除79元。我们查看后发现2020年8月6日也扣除了同样的79元费用,于是立即致电亚马逊客服询问原因,被告知自动续费服务并未取消。而且由于8月至11月的季度会员服务是8月6日支付的,11月5日到期,相关费用不予退还,只辅助11月6日扣除的79元退款。
在黄文德看来,面对亚马逊卓越这样的巨头企业,一般消费者会认为金额不大,打电话给客服要求退款后往往不会进一步深究,所以很少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即使作为律师,他在这件事上能走到这一步也是很不容易的。
民事调解书
“这个案子持续了三年多。考虑到时间和经济成本,我同意二审达成和解。在我看来,相当于达到了目的。”2021年11月,经北京四中院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卓越亚马逊有限公司按照一审法院确定的赔偿金额支付黄文德1904元,一、二审诉讼费用全部由卓越亚马逊有限公司承担。
黄文德还告诉红星新闻,他仍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亚马逊的消费欺诈行为。“如果是我个人维权,意义不大。普通消费者很少有维权的能力。希望通过个案推动整个事情的解决,维护更多消费者的利益。”
11月10日,红星新闻联系亚马逊卓越代理律师,对方表示此事仍在司法程序中,谢绝了记者的采访。
红星新闻记者任江波
编辑郭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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