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高价黄金首饰送到珠宝店,派送员和首饰居然一起“失踪”,但运单状态显示“签收”...近日,河北衡水的段女士用大云快递往黑龙江五大连池市的一家珠宝店寄快件时,就遇到了这样的事情。
大云快递公司客服3月4日回复红星新闻记者称,经调查,初步确认金饰为派送员私自藏匿。目前公司联系不上调度员,已向警方报案。段女士认为快递应该按照金饰原价赔偿,但索赔受阻...
段的金手镯
事件回放
送出的金手镯和戒指共计7200元
包裹和派送员一起“失踪”
段女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她送的金饰是一个金手镯和一个金戒指,总价值7200元。今年2月15日寄出,快递费8元。为了参加该店的“以旧换新”活动,即补差价后,用新的黄金饰品替换旧的黄金饰品。
三天后,通过查询快递单号,快递的投递状态显示为“已签收”。然而,第二天联系珠宝店收件人刘女士时,段女士却被告知没有收到快件。虽然在联系派件员后,对方表示会立即将价格快件送到收件处,但刘女士表示当天并未收到。
令人气愤的是,公司事先表示,在调查过程中从未发现过段女士的快件,后来又说派件员“丢失”,联系不上。
段女士提供的金饰购买证明显示,其金手镯重10.04克,金戒指重4.38克。3月3日,红星新闻记者查询黄金价格。那一天,每克黄金的价值约为500元。以此计算,如果段女士的两件金饰为黄金,价值约为7200元。
通过段女士提供的电话号码,红星新闻记者联系到了调度员郭先生。但对方称,段女士的快件不是她送的,是同事送的,但同事已经从公司辞职,公司也已经报警。
一份产品质量保证书显示,段女士的金手镯重10.04克。
一张收据显示,段女士的戒指重4.38克。
大云回应:
“消失”的快件被配件藏了起来
寄件人没有保价,所以不能赔偿原价
段女士的黄金首饰快递在哪里?大云快递的工作人员回复红星新闻记者。经过多日查找和监控,公司初步确认金饰是被调度员拿走的。目前,该公司无法联系到当事人,并已报警。珠宝店老板李女士也表示,已受段女士委托向当地派出所报案。
对于黄金饰品快递的“失踪”,段女士认为快递应负全责,按照原价赔偿。但在与快递公司多次沟通的过程中,被告知只能提供一定的赔偿。目前双方还没有通过协商达成满意的解决方案。
为什么我不能全部支付?大云客服告诉记者,由于段女士寄包裹时没有办理保价,公司认为按照原价赔偿不妥。
大云快递官网服务合同条款显示,未保价物品丢失的,按照物品实际价格赔偿,但最高不超过所收运费的3倍;保险物品丢失的,按照保险金额赔偿,最高2万元。投保服务范围涵盖大云快运能到达的所有服务区域。
也就是说,如果段女士在投递时对包裹进行了保价,可以按照保价金额要求快递公司赔偿2万元以内。但按照赔偿限额,段女士可能很难因为没有办理保价服务而要求给予远超运费三倍的赔偿。
段女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她寄邮件时并不知道快递有保价服务。送货员当时并没有告诉她贵重物品可以保险。目前还是希望大云能按照丢失的快递原价赔偿自己7200元。
段女士的投诉记录
律师意见
快递公司有妥善投递快件的义务
消费者可以向主管部门投诉或提起诉讼。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大云快递公司的赔偿限额条款基本符合《邮政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但该法同时表示,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和向用户提供的邮件文件中,以能够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保价和赔偿限额的规定。此外,因故意或者过失造成证据邮件丢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邮政企业,无权援引本条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赵良善认为,如果快递公司没有明确告知消费者,或者使用“醒目字样”标注“未保价的,按照邮费的3倍赔付”,那么快递公司应当按照商品的市场价赔付。如果是快递公司故意或者过失造成邮件丢失,那么快递公司也需要按照货物的市场价进行赔偿。
赵良善建议快递公司尽量与段女士协商。如果协商不成,段女士可以选择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由他们进行调查处理。段女士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诉,法院会依法公正判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北京智敏律师事务所赵建利律师也认为,快递公司有妥善投递快件的义务,对货物进行保险并不是寄件人必须履行的义务。快递公司应当明确告知并保证寄件人在投递时知晓保价赔偿的相关规则。
赵建利律师指出,《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从事快递业务的企业在填写快递运单前,应当提醒寄件人阅读快递运单的服务合同条款,并建议寄件人对贵重物品购买保价或者保险服务。民法第832条规定,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毁损、灭失,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由于不可抗力、货物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和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负赔偿责任。第833条规定,当事人对货物毁损、灭失的赔偿金额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货时或者应当交货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红星新闻记者实习记者王
编辑王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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