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直播平台怎么赚钱(“直播带货”怎么赚钱的?看看这起案件就明白了)

烧脑的复杂多变的优惠折扣诱导很多网友选择走进网络名人里的直播间直接领取店铺优惠券。再说了,面对网络名人极力推荐,明星加持的产品,能不心动吗?

不少商家看中了这种新潮的网购引流方式,希望借助网络名人流量扩大商品知名度和销量,但背后的风险也逐渐显现。

2020年8月,甲服装公司与乙文化传播公司签订《甲品牌羽绒服直播推广服务协议》,约定乙文化传播公司网络主播在某平台为甲服装公司提供直播投放服务,直播时间为2020年9月4日中午12时至晚上12时,直播时间不少于540分钟,双方支付直播投放流量推广费20万元。同时,双方约定本次直播产品最终实际销售额要达到80万元,如果达不到,需要在9月15日前回归直播,直至直播最终实际销售额达到80万元。销售完成后,B文化传播公司可以获得相应的提成。

没想到直播当天车子频频翻车。不仅被中央媒体点名其衣服以次充好,还有很多消费者在直播间反馈,买的衣服质量太差。直播当天下午5点,某服装公司法定代表人张要求停止直播,停止流量投放,直播暂停。当天直播销售额16万元。



哪个直播平台好赚钱

几天后,A服装公司要求B文化传播公司做直播回播,对方以网络名人主播安排不了时间为由拒绝。甲服装公司随后要求乙文化传播公司按比例退还流量推广费16万元,再次被对方拒绝,甲服装公司诉至法院。

b文化传播公司辩称,直播未达到销售额的原因是某服装公司自身原因造成的,其还投入了20万元的流量推广费,故不同意返还某服装公司的流量推广费。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甲服装公司与乙文化传播公司签订的直播推广服务协议是双方自愿、真实的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均应遵守。现在协议签订后,甲服装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全额流量推广费,乙文化传播公司也应按照合同约定全面、诚实地履行合同义务,且协议明确约定乙文化传播公司提供商品直播实际销售额,乙文化传播公司直播未达到销售额,构成违约。

但是,关于退还流量推广费的数额,第一,协议中并没有约定,如果直播达不到销售额,B文化传播公司将按比例退还A服装公司支付的流量推广费。其次,A服装公司要求带货直播提前结束的行为,显然严重影响了B文化传播公司的业绩。三、B文化传播公司未按期履行返还直播义务。因此,综合考虑本案协议的实际履行情况、甲服装公司的相关行为以及乙文化传播公司的违约程度,确定乙文化传播公司酌情退还甲服装公司流量推广费10万元。

判决后,B文化传播公司自愿履行判决。

法官声明

“带货直播”作为一种新的营销形式,在实现产业链、供应链、消费链的快速连接,提高消费质量和效率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此引发的纠纷也在不断涌现。

网络主播与商家签订的直播推广协议不同于传统的服务协议,因为直播推广更多的是依靠网络主播个人的粉丝数量、流量、关注度,从而达到销售商品的目的。因此,这种约定具有很强的个人属性,应当以合同目的和当事人约定的直播商品销售情况作为网络主播是否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依据。

建议当事人在直播合同中明确约定直播的销售情况,明确约定万一不能实现销售目标时返还费用的计算方式或金额。当然,委托方也应遵守诚信原则,不得恶意阻挠直播合同的履行。

(来源:上海金山法院微信微信官方账号作者:刘芬漫画:王珊)

[责任编辑:柳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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