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董岩)根据企业调查,近日,阿里健康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追加行政处罚。该公司因违反价格法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
群众举报价格违法
据悉,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现当事人(阿里健康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下同)在天猫平台开设经营“阿里健康大药房”,在销售枸杞时涉嫌存在明码标价不规范的价格违法行为,遂于2021年5月11日立案调查。经查明,2020年12月19日至2020年12月25日期间,当事人在天猫商城阿里健康大药房门店销售“正品南京同仁堂黑枸杞青海野生黑枸杞宁夏吉枸杞非优茶男肾”时,参加天猫平台推出的“双旦礼券300减30”优惠活动,对上述产品开展“满300减30”的降价促销活动。在上述商品销售页面上,打出了“日价¥59.8直降¥6日价¥59.8双旦手价¥53.8”“双旦价¥ 59.8- 6.0- 26.9买两件= 26.9元买两件单件”的价格标识。当事人销售上述降价商品时,未使用标价签和价目表,也未进行核对。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规定》第十二条:“降价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必须使用标价签和价目表,并如实标明降价原因、原价和现价,以区别于正常价格。经营者应当保存降价前记录或者核实的有关资料以备核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销售、购买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标明商品名称、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信息。经营者不得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截图:企业检查
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以下处罚:责令改正不明码标价的价格违法行为;罚款3000元。决定文号为黄穗食监子楚[2021]238号,处罚日期为2021年8月26日。
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被处罚70元
本网还注意到,2019年11月,阿里健康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被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管局罚款70元。
公开资料显示,阿里健康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1月,注册资本8亿元。法定代表人:刘恒浩。阿里健康(香港)科技有限公司和阿里健康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分别持股60%和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