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记者李惠在北京报道。
近日,10月初发布的一项支付行业政策以误读的形式“破圈”,引发了从监管到市场的诸多担忧,并持续发酵。
此次事件涉及的支付宝和微信支付的“个人收款码”,事关微经营者的日常交易,事关监管对当前支付领域突出风险的治理,事关支付产业链市场多方竞争格局的角力,也折射出一场“偶然”误会背后的多方利益博弈。
个人催收码有什么风险?259号文监管整肃的核心是什么?个人收码业务背后涉及哪些产业链参与者?政策变化对各方有什么影响和作用?多方博弈是否会影响最终政策细节的走向?
个人催收码有什么风险?
引发热议的政策来自于今年10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服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21〕259号)(以下简称“259号文”)。该文件对POS机、条码支付受理终端、创新支付受理终端等银行卡受理终端提出了管理要求。其中一大创新就是首次将条码支付(即二维码支付)终端纳入规范化管理。
市场对个人收款码并不陌生,因为它在近几年为支付宝和微信支付的线下扩张做出了巨大贡献。
2017年2月,支付宝率先上线收款码,为小吃店、路边摊、杂货店等小微商家提供收款服务和账单管理服务。一个公开披露的数据是:2017年底,全国申请支付宝收款码的用户达到4000万。
2017年底,微信支付推出“中小商户智能帮扶计划”,在二维码收款界面推出“收款小册子”官方小程序,并为运营商增加了一系列增值服务。在产业互联网战略下,腾讯在2019年年报中披露数据称,2019年第四季度微信支付中商业支付日均交易额超过10亿。
从业务本质上来说,个人收码并没有遵循收单业务“发卡机构(账户机构)-清算机构-收单机构-商户”的路径,而是“消费者-商户”的转账模式,这意味着大部分收码交易不需要承担收单率的成本,这也是路边摊等小微商户偏爱这种方式的原因,也可以看作是两大巨头扶持和拓展小微业务的一种方式。
但个人转账交易信息不透明,账户安全等级低也是客观事实。数据显示,近年来,利用个人静态收款码进行违法活动的情况有所增加,如赌资点对点远程转账的“跑分”行为,给风险监控带来困难。
29号文主要对条码支付做了三点要求:限制个人静态支付条码用于远程非面对面支付;不得通过个人收款条码提供与经营活动相关的收款服务;制定收款条码分类管理制度,区分个人代码和特约商户代码。
移动支付网总编辑穆楚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限制非当面收款可以遏制“跑分”带来的巨大洗钱风险。区分个人码和特约商户码的初衷是不断引导个人码回归个人小额。可以进一步加强管理水平,防范风险,更好的赋能商家。
但需要注意的是,259号文并不是只针对条码支付发布的,也是针对银行卡终端的。
一位互联网银行场景开发资深人士向记者透露,259号文的核心是加强支付终端管理,从根本上加强对POS机中虚假商户的清理,如“一机多商户”、“一机多码”、“套码”等屡禁不止的情况。目标不是有真实场景的商家,更不是路边摊这样的小微商家。“不过,为了避免账户被使用,提高账户安全性,如果收款金额较大,还是升级到商家代码比较安全。”他说。
但是,如何区分个人代码和商家代码仍然是一个难题。记者注意到,259号文的要求是“对经营活动特征明显的个人,条码支付代收服务机构应当向其提供特约商户代收条码。“但是,259号法令没有详细规定什么是明显的商业活动。
一位移动支付行业资深人士告诉记者,这个分类标准存在一些难点。一方面,每个机构面对的商户不同;另一方面,如何在风险防范的过程中保护小微群体的利益,仍然是监管政策需要考虑的问题。
穆楚认为,个人码资金的转移倾向于人与人之间的转账汇款,两者之间没有业务往来。原则上,这不包括在消费或生产中。但商码的资本转移倾向于消费、商品或服务的交换,存在产值的换算,这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统计维度。
至于分类标准等问题,支付宝和微信支付都不愿正面回应。相关业内人士表示:还需要等待监管的进一步明确。
博弈加剧,政策仍需缓冲
事实上,259号文在10月份发布时并没有引起支付行业以外团体的关注。这种突然爆发的误读,也显示了产业链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博弈和“杠杆”。
记者采访了多位支付行业人士,追溯到舆论发酵的环节:11月24日下午,从事加税业务的微信官方账号发布了259号文的部分政策。11月24日晚,一些聚合支付领域的业务人员也开始在微信官方账号和朋友圈转发,主要是为了推广业务发展。此后,这条信息被官方媒体关注,并被错误冠名。
成为热门话题后,一些聚合支付公司和收单公司比支付宝和微信更兴奋。在朋友圈,多个聚合支付方和收单方也纷纷转发相关信息,高调表示受益。当日收单机构和一批数字人民币概念股大涨。
政策有这么简单直接吗?个人收款码升级真的会导致支付宝和微信支付市场份额下降,鼓励收单机构和聚合支付公司迎来利好吗?
记者了解到,目前线下扫码支付市场主要有三类支付代码:支付宝、微信支付等账户机构推出的个人代码,支付宝、微信支付、中国银联快通提供的商户代码,以及具有一定“通用性质”的聚合支付商户代码。对应商家的特点和性质也有差异。
其中,支付环节个人码的本质是转账。因为不涉及费率,所以应用广泛,多为个体户、家庭作坊等自然人。聚合支付码的背后是聚合支付服务商+收单机构,这是典型的四方模式。有费率成本(大概千分之三到千分之六),更多的商户是超市和连锁店。
然而,商家代码实际上在实践中具有一定的复杂性。事实上,目前支付宝和微信支付的商户码和个人码的区分标准和账户安全模式都没有明确的规定。
一直以来,支付宝和微信也在实际拓展中推动小商家升级为“商家码”,通过填写个人信息和商家信息获得认证,获得更有针对性的增值服务。“本质是从用户群体中识别业务个体,明确交易场景,继续覆盖更多增值服务,但在资金环节上不一定有区别。”北京某支付机构人士告诉记者。
从资金环节来看,目前还不清楚商家代码的业务本质是收单模式还是转账模式,这也是前述“具有明显的经营行为”标准尚不明确的一个伴生问题。
前述场景开发业务人士告诉记者,支付宝和微信支付的部分商户代码处于收单模式。这种模式下,除了通过“花呗/信用卡”收款的费率是千分之六,其他费率基本都是千分之三。但他们的商户代码目前大部分还是“转账码”。毕竟成本更低,而且这些小微经营者的基数比较大。

在他看来,这类小微群体本身并不是聚合码的主要目标客户。即使商户码升级,他们也倾向于通过支付宝和微信支付自己的“商户码”,这对聚合支付和收单机构都不利。
“对于大多数小微商家来说,他们认为千分之三的费率已经很高了。目前支付宝和微信主要是通过补贴的方式降低大部分商户码的费率,并给予免费提现额度,所以不存在聚合支付码必然低于商户码线上成本的情况。”消息人士透露。
至于“商户码”是否一定是“收单模式”,以及目前实践中支付宝、微信支付的“商户码”是否符合259号文提到的“特殊商户码”的要求,记者采访的多位业内专家和机构人士也认为目前还不明确,需要等待监管细则。
前述移动支付行业人士告诉记者:目前很大一部分商户编码没有经过清算机构,但也不能说一定是转账。其业务性质有点类似于银行间的“代发”业务——类似于用A银行的POS机刷A银行的卡,信息传到清算机构,但不会产生费率。但消费者使用自己的支付宝(或微信支付)账户余额扫码支付到商家支付宝(或微信支付)账户,这种模式不能说是违法的。
“如果商户码大规模完全转变为收单模式,这个成本问题怎么解决?小微商家是逐利的,最终会选择免费的方式(转让)做生意。核心是如何加强账户安全等级,如何识别真实交易,这也需要支付机构承担责任。”他直言不讳。
可见,由于涉及的利益主体众多,这一政策的实施可能还需要一个较长的缓冲期和博弈。但也有经营者认为259号文对部分收单机构的好处空可能大于好处。
前述场景开发者告诉记者,此次政策的核心是对套现、“跑分”、虚假商家的打击。相比支付宝、微信支付的小额高频,近年来收单机构的套现风险更值得关注。259号文规定,收单机构应当建立特约商户代码、收单机构代码、特约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特约商户收单结算账户、条码支付辅助受理终端所在地五个要素的关联对应性和不可篡改性。这个政策一旦严格执行,对套现将是巨大的打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