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月薪七八千,公司却只按最低标准给他交社保。这样对吗?日前,员工吴先生向本报反映了这个问题。

据吴先生介绍,三年多前他应聘到该公司工作时,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基本工资为4000元。不过,当时看到这个数额的时候,他还是有点惊讶。为什么和当初约定的工资不一样?老板解释说这只是基本工资。他是高级工,工资和奖金加起来一个月七八千。老板说这话的时候,并没有在意。之后他一个月至少能拿七八千,加班的话工资上万。但最近他查询自己的社保缴费,发现公司一直在按最低标准给他缴纳社保。他去问公司人事部门,人事部门负责人说公司按照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缴纳社保,没问题。社保基数是按基本工资算的吗?
上海劳动和社会保障咨询有限公司的董表示,吴先生公司的做法有问题,他可以理解以下问题。首先,社保是国家在被保险人年老或生病时给予他们的基本保障。社会保险是国家根据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原则,通过立法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在被保险人遭遇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风险时,给予其物质帮助,使其享有基本生活保障,避免或减少经济损失的一种制度安排。其次,社保缴费有上下限。社保缴费基数的上下限是社保缴费基数的最高金额和最低金额。个人社保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分别按照本市公布的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和60%确定,其数值按照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入元前四舍五入到最近的角。最后,缴费基数有上下限,但不是单位随意选择的。社保缴费基数核定有明确规定。根据沪劳险姬发(2006)7号规定:当年个人缴费基数按职工本人上一年度平均工资收入确定。
董提醒单位要据实缴纳社保费,这既是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也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障。我国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