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ofo的运营方北京拜洛克科技有限公司近日出现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Ofo回应称,关于ofo破产的消息严重失实。
从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可以看到,3月25日,ofo主要运营方之一的北京百洛克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被申请人出庭,申请人是聂岩,法院是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案件类型为破产审查案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被执行人是企业法人;
(二)被执行人或者与被执行人有关的执行案件的执行人书面同意将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
(三)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对于破产传闻,ofo回应称破产消息严重失实。Ofo目前运营正常,相关债务也在诉讼或协商中。虚假消息严重危害ofo运营,ofo已向相关部门提交证据,并将保留诉讼权利。
以下为ofo回应全文:
今天关于ofo破产的消息严重失实。目前ofo运营正常,相关债务正在诉讼或协商中。虚假消息严重危害ofo运营,ofo已向相关部门提交证据,并将保留诉讼权利。
此外,记者多次致电、发邮件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截至昨日下午,法院尚未回应。Ofo共享单车回应记者称,未收到相关信息。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晓寒解释说,广义的破产包括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企业申请重整、和解、破产清算的条件是:一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二是无力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偿债能力。企业可能明显丧失偿债能力的,可以申请重整。
晓寒说,如果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
破产申请裁定受理后可能会发生什么?晓寒介绍:一是破产申请受理后,宣告破产前,企业(债务人)能与债权人达成破产和解,需要债务人提出申请;二是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第三,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后,破产程序不可逆,公司最终将进入破产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