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想到调查结果这么快就出来了。”1月29日晚,武汉大学“千人计划”学者霍文哲在接受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采访时这样表示。
资料:李洪亮教授(左)和王志华教授(右)。杜威照片
就在两个小时前,武汉大学官方微博发布了《关于李洪亮团队学术不端举报的调查意见》(以下简称《调查意见》),认为李洪亮团队的举报内容不存在学术造假,只是在论文撰写过程中存在疏漏。正是同校的霍文哲发起了对武汉大学“长江学者”的调查。
霍文哲的校园报道始于2017年4月,他还写信给《自然医学》的编辑。在9个月没有成功后,霍文哲选择通过媒体匿名曝光这份报告。1月18日,微信官方账号知识分子在微信上率先发布调查报告《千人计划专家举报武大长江学者论文涉嫌造假》,随后对此事件展开热烈讨论。
1月18日夜,武汉大学和李洪亮团队通过武汉大学官网发布相关声明。武汉大学表示高度重视,密切关注。大学学术委员会将再次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和评判。
武汉大学还透露,2017年12月18日,就在新挑战出现的前一个月,学术委员会完成了一轮内部调查,并得出结论:李洪亮团队的三个研究组在非人灵长类动物实验数据上不存在篡改科研数据的情况。
当晚,武汉大学新闻发言人李晓欢也通过《中国科学报》向外界透露了匿名举报者“H”的身份——武汉大学“千人计划”学者霍文哲。
李洪亮团队主要针对《知识分子》调查报告中提到的猴子动物实验中周期和数量的不足做了书面回应,并附上了团队制作的猴子实验关键节点流程图。
在过去的一年里,李洪亮的团队在《自然-医学》杂志上发表了五篇论文,影响因子超过30。被质疑的前两篇论文由李洪亮团队于2017年2月和5月发表:靶向Casp8和Fadd样凋亡调节因子amelates在小鼠和非人灵长类动物中的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炎。s(以下简称“C”)和TMBIM1IS是一种多泡体调节蛋白,该蛋白通过靶向TLR4(以下简称“T”)的病理降解来对抗小鼠和猴子的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病。其中,C篇是武汉大学首次在Nature-Medicine上发表具有独立第一作者单位和通讯作者单位的文献。
上述声明发表后,霍文哲在1月20日继续就“知识分子”提出问题。霍文哲指出,李洪亮团队提供的关键时间节点流程图无法证明任何实验,除非他们能够提供实验者签名的原始实验记录和详细的手术记录。此外,他们还应出具实验动物伦理的批准文件,以证明延长10周或12周的实验符合伦理要求。许多长期接触动物实验的研究人员在接受论文(www.thepaper.cn)采访时也表示,“流程图不能作为证据,但关键在于原始实验记录。”
随后,在接受《中国科学报》采访时,李洪亮团队表示,他们严格保留了原始实验数据,并将应武大学术委员会的要求提供相关原始实验记录和伦理相关文件。
值得一提的是,在武汉大学和李洪亮队的声明发布后,霍文哲一度婉拒了媒体的采访要求。他说,“武大跟我说,希望我和李洪亮团队不要像小孩子吵架一样在网上来来回回。要不要等学校有了结论再说?”当时霍文哲认为这个建议可以考虑,并表示“学校应该认真对待这件事”他补充道,“当然,我不知道学校对李洪亮说了什么。”
据霍文哲说,1月29日,他比外界更早知道了调查结果。尽管在调查意见公布前,霍文哲被短信告知查看相关邮件,但他在家里无法打开自己的邮件。当时他曾猜测:除了网上公布的这个结论,武汉大学学术委员会有没有通知他,对他最终提交的材料会有更深入的调查?
当霍文哲最终看到邮件内容时,他表示“完全失望”。
第二次调查用了8天时间
《调查意见》显示,针对1月份出现的新问题,武汉大学学术委员会于2018年1月26日召开主席扩大会议。
参加本次会议的人员包括学术委员会主任(院士)、三名副主任(包括一名院士)、一所大学学术委员会的一名院士、七名校外同行专家(包括两名院士)和两名校内同行专家。
值得注意的是,相比第一次内部调查,武汉大学第二次调查意见的形成效率极高,前后仅用了8天时间。
根据武汉大学学术委员会1月18日发布的声明,2017年4月接到匿名举报后,学术委员会立即展开内部调查,历经约8个月终于得出“不存在科研数据造假”的首个调查结论。
然而,第一次内部调查的真实调查情况目前并不清楚。据此前报道,当《知识分子》于2017年12月8日询问多位武汉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是否已得知被举报学术造假一事时,委员邓和朱玉贤均回应称不知道。李德仁还表示“学校正在组织调查,会处理”,而武汉大学学术委员会的另一位曾姓工作人员则表示“不久前接到举报”。
然而,第二次调查在8天内经历了怎样的调查过程?武汉大学未详细发布。调查意见中可以得到的信息是,报道中涉及的实验猴的申请、购买、运输、饲养、实验均有原始证明材料和实验记录,手续齐全,未发现造假行为。
一位长期接触动物实验的研究人员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理论上,原始数据会被转移,包括日常实验的记录、检测记录等。,数据和日期也应保留在相关文书上。此外,专家组将与主要实验人员和PI(实验室负责人)单独谈话。”
举报人被告知提供所有问题
第二次调查过程不为外界所知。然而,在召开董事长扩大会议形成调查意见的当天,举报人霍文哲提交了一份详细的书面质疑。
根据霍文哲提供给论文(www.thepaper.cn)和武大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办公室之间的邮件显示,霍文哲在调查意见形成当天7时许,发来了一份详细的书面质疑材料(共13页95个问题),涉及李洪亮团队的8篇文章(含C、T)。
从邮件内容来看,这份书面材料是应武汉大学学术委员会的要求发出的。武汉大学学术委员会1月23日向霍文哲发了一封带有红头文件的邮件,要求根据其掌握的材料,在两天内以书面形式提供有关李洪亮论文和实验的所有问题,最好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在这封邮件中,武大学术委员会表示,“将于近期组织校内外专家对李洪亮涉嫌学术不端行为进行进一步核实。”
霍文哲终于在1月26日7点提交了所有的问题。强调要求武汉大学封存8篇文章的实验原始记录,避免记录被篡改及相关文件被事后补充,并要求李洪亮在被质疑后立即回复(72小时内)。这8篇文章是李洪亮团队在2016年6月之后发表的(5篇《自然医学》,1篇《自然通讯》,1篇《循环》,1篇《高血压》)。霍文哲认为这八条在猴子实验中是密切相关和连续的。
除了原始的实验记录,霍文哲还要求李洪亮团队在24小时内向武大学术委员会提供5份文件,包括实验前已经获得的动物实验伦理申请书。
霍文哲还指出,质疑材料仅供武汉大学学术委员会调查使用,未经其同意,不得向李洪亮及其团队成员转让。而且在调查结论公布之前,他要求李瑟娥回答洪亮的所有问题。
针对超出学校原定时间(1月25日11点前)提交所有问题,霍文哲表示,“我和对方沟通过,对方同意延迟。”
但霍文哲在1月29日提到,“现在,恐怕他们没有认真调查我提交的所有问题。否则他们怎么可能在我提交所有问题的当天就做出决定呢?”按照霍文哲最初的预期,“可能要到春节才能有定论,我不怕等。希望学校能多花点时间认真调查。”
学校结论:只有少数疏漏
武汉大学学术委员会1月29日发布的调查意见主要包含三点。
一、报道中涉及的实验猴的申请、购买、运输、饲养、实验均有原始证明材料和实验记录,手续齐全,未发现造假行为。
2.李洪亮团队已通过正常程序联系编辑部,更正《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刊(PNAS)PGS5》发表论文中报道的个别图片问题;《自然医学》报道的论文中个别图片网络版与官方版不一致,属于发表过程中的编辑校对问题。
三。李洪亮团队的报道内容不存在学术造假。
现在78岁的武汉大学学术委员会主任李德仁院士说,“无论是学术造假、学术不端还是经验不足、实验不仔细造成的一些疏漏,我个人认为都要严格区分。”
根据公布的调查意见,李洪亮团队被质疑的行为被校方划分为“疏漏”:论文写作过程中存在个别疏漏。
但该报(www.thepaper.cn)查阅公开资料发现,李洪亮团队的历史“疏漏”不止“个别”。从时间上看,2009年至今,李洪亮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多篇论文存在“更正”、“更正不成功”甚至“撤稿”的现象。最常见的“遗漏”是同一样本的图片和数据在其他实验组中重复使用。
多次更正和撤销历史记录
2009年7月,老牌医学期刊《临床调查杂志》撤稿了李洪亮作为第一作者的一篇论文,撤稿声明显示“数据误用”。这篇论文的投稿日期是2007年5月,发表不久就遭到质疑。当时,李洪亮是多伦多大学的博士后研究员。
李洪亮等人当时提供的撤稿理由是:在准备论文时,用WGA免疫荧光染色的同一标本的不同视野来代表两个不同的处理组(图2和图7);由于实验记录没有保存好,一些早期实验的原始数据已经丢失了。
2015年4月1日,李洪亮作为通讯作者发表在《自然通讯》上的文章(干扰调节因子9对血管调查后新生内膜形成至关重要)被“更正”。这篇论文发表于2014年10月。在一个补充直方图中,四个直方图使用相同的数据集。
2017年10月6日,《自然-医学》发表了更正声明。这一次,与李洪亮团队涉嫌学术造假事件相关的猴子实验有关。在C于2017年2月20日发表的原创文章中,李洪亮团队并未在实验方法中描述“2016年5月6日对50只食蟹猴进行外周静脉注射实验”这一步骤。更正声明称,“在最初发表的论文中,作者不小心遗漏了7周猴子实验后第二次注射AAV8-CFLAR(S1)的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肝门静脉注射还是外周静脉注射”是霍文哲之前公开质疑的焦点之一。霍文哲之前提供的相关证据显示,李洪亮的团队于2016年5月6日在猴子周围静脉注射了AAV8。有人质疑团队没有通过肝门静脉注射AAV8,并推测2016年5月6日将是实验的开始周。
针对上述更正声明,霍文哲认为“一个涉及50只猴子的实验,由5个人完成并签字,最后说忘记写进论文(C文和T文均未提及)有点不可思议。”李洪亮之前的声明是这样描述这一步的:由于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病模型实验周期较长,为了保证AAV8携带的基因稳定表达,在第一次肝脏门静脉注射后七周,于2016年5月6日对50只食蟹猴进行第二次AAV8病毒注射。
霍文哲推测,上述整改措施与他的举报有直接关系,最早的举报时间是2017年4月。
2017年8月30日,分子医学杂志还发表了李洪亮团队在2012年发表的论文(Mindin Exactbates Cardiology and Fibrosis)的更正声明。在本文中,相同的蛋白质蛋白质印迹条带出现在图4C和图4D中。值得一提的是,更正声明中仍有错误,有文中不存在的“图3D”。
2017年8月29日,在《分子医学杂志》发表更正声明的前一天,李洪亮团队还自愿修改了另一篇论文。这篇文章也出现在1月29日的调查意见中,即7年前发表在《PNAS国家科学院院刊》上的《细胞flice-inhibition proteins对抗血管紧张素ⅱ诱导小鼠心脏重塑》一文,涉及图片错误(he染色图片和Western Blot图片)。
在此之前,1月23日,李洪亮团队还通过武汉大学人民医院官网发布了相关说明。根据解释,《PNAS》杂志编辑部最初回复错误,不影响文章结论,无需更正。但为了保证文章的完整性和严谨性,李洪亮继续给编辑部发函更正,并主动向编辑部提供了修改后文章的全部原始数据和相关实验记录。截至目前,PNAS尚未发布相关更正。
一位医学研究人员对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表示,“从现有的公开信息来看,确实有很多疏漏。这些问题至少是部分研究者浮躁学术心态的一种反映。”
举报人表示将继续提交质疑材料
“调查意见”是否意味着“李洪亮团队被质疑学术造假”的终结?在霍文哲看来,“我很失望”,但“我会继续质疑”。
《武汉大学学术不端行为查处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举报人或被举报人不服处理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后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异议或申诉。异议和上诉不影响裁决的执行。第二十七条规定,学校收到异议或者申诉后,应当提交学术道德建设委员会讨论,并在30日内作出是否复核的决定。
然而,在武汉大学学术委员会发给霍文哲的关于调查意见的电子邮件中,并没有明确表示可以在10天内提出异议。
在接受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采访时,霍文哲表示,“虽然我对目前的调查结果非常失望,但既然规定中提到可以对结果提出质疑,我会继续质疑。”据霍文哲介绍,2月2日,霍文哲已将继续提问的书面材料发送至该校学术委员会的邮箱。本报(www.thepaper.cn)于2月2日分别联系武汉大学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和武汉大学学术委员会秘书办公室,均无人接听或回复信息。
此外,霍文哲对武汉大学发起的第二次调查还有异议。
细则第十一条规定,调查组成员与举报人或者被举报人有合作研究、亲属关系或者师徒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组成员的姓名和单位信息应当告知举报人和被举报人。举报人和被举报人认为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可以提出异议。异议成立的,应当更换调查组的相关人员。
霍文哲说,“我至今没有看到调查组的名单和单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