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苹果局长”带货被质疑
近日,“苹果局长”陕西延安市宜川县招商局原副局长崔丹妮在直播带货的时候被质疑“堂堂国家公职人员天天玩快手,不觉得丢脸吗?”。对此,崔女士回应道,“凭什么我就不能来玩,我丢了谁的脸?作为国家公职人员,为人民服务,利用业余时间开展信息化助农、宣传家乡。作为曾经的媒体人,不应该是‘人在哪儿,我就在哪儿’吗?相反,我不光没觉得我丢脸,我反而觉得我来快手来晚了。一年前我和这位朋友一样,有着同样的傲慢与偏见,一次偶然的机会,我接触到了直播助农,通过一年的探索和实践,今天我更加喜欢这里。”
据悉,去年受疫情影响,当地苹果滞销,县政府便主动参与抖音发起的“战役助农”活动。对此,崔女士全程作为主播参与直播。崔女士从此与直播结下不解之缘,至今仍以公务员身份参与助农直播带货活动中。
二、公务员带货原则上并不违法
公务员带货,第一反应是不是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根据第五十九条:公务员应当遵纪守法,不得有下列行为:···(十六)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崔女士当主播,仅是出于配合政府行动,仍是履行公务行为。如果公务员与商家合作,直播所得收益归个人所有,则属于参与盈利性活动。
三、公务员带货的意义
目前,公务员带货主要集中于农产品领域。众所周知,主播带货价格高昂,除坑位费以外,还要根据成交量收取提成,对于本就靠薄利才能多销的农产品行业来说就是巨额成本,基本承受不起。公务员帮忙带货,为农户增加了售货渠道和曝光率,能进一步提高农产品销量。
同时,公务员带货也属于政府对农产品的背书。能够让消费者对于出售农产品质量、价格等更为信任,从而进一步增加消费者购物动力。
四、公务员行为不应被过分限制
除了公务员直播带货,另一被质疑的行为便是兼职行为。并非所有地区的公务员收入都比较高,因为疾病等原因导致公务员单纯依靠工资来支撑整个家庭并不现实,因此也出现了公务员下班后送外卖、开专车的案例。对此,中纪委也明确答复,公务员下班后开专车、送外卖原则上不属于违纪行为。《公务员法》也“从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当中兼任职务”修改为“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由此可见,在不影响本职工作且不会损害公共利益的情况下,仍应允许公务员通过开专车、送外卖等形式提高自己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