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直播带货的网红属于《广告法》中的广告代言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5条的规定,涉及虚假广告时,需要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
第二,《广告法》第62条,网红为其未使用过的产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做推荐、证明的,最高可能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并处两倍的行政罚款;
第三,在刑法上,直播带货行为可能触犯诈骗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等刑事犯罪。
作者简介:凌子希律师,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致力于MCN机构法律纠纷、头部主播法律纠纷、电商平台领域案件的研究和办理。
第一,直播带货的网红属于《广告法》中的广告代言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5条的规定,涉及虚假广告时,需要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
第二,《广告法》第62条,网红为其未使用过的产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做推荐、证明的,最高可能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并处两倍的行政罚款;
第三,在刑法上,直播带货行为可能触犯诈骗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等刑事犯罪。
作者简介:凌子希律师,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致力于MCN机构法律纠纷、头部主播法律纠纷、电商平台领域案件的研究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