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子商务出口运营方式有哪些(“跨境电商B2B出口”相关政策及监管方式)

2021年7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国办发【2021】24号)。完善跨境电商发展支持政策。在全国适用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B2B)直接出口、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监管模式,完善配套政策。

一路通跨境电商平台是针对中亚五国及俄罗斯等俄语系国家运营销售的B2B跨境电商平台,主要提供线上运营推广、国际物流运输、国际物流仓储、安全支付、结汇退税、报关报检等综合服务。现针对“跨境电商B2B出口”事宜进行解读:

1、有关用语的含义

北京出口电商运营

“跨境电商B2B出口”是指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运送至境外企业或海外仓,并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完成交易的贸易形式。

“跨境电商平台”是指为交易双方提供网页空间、虚拟经营场所、交易规则、信息发布等服务,设立供交易双方独立开展交易活动的信息网络系统。包括自营平台和第三方平台,境内平台和境外平台。

2、目的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跨境电子商务新业态发展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跨境电商稳外贸保就业等积极作用,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健康快速发展,助力企业更好地开拓国际市场。

3、增列跨境电商B2B出口两种监管方式代码

“9710”,全称“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直接出口”,简称“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适用于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的货物。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后,通过跨境电商物流将货物直接送达境外企业。

“9810”,全称“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海外仓”,简称“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适用于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的货物。境内企业将出口货物通过跨境物流送达海外仓,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实现交易后从海外仓送达购买者。

4、企业管理及通关管理

(1)企业备案。跨境电商企业、跨境电商平台企业、物流企业等参与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的境内企业,应当依据海关报备单位备案有关规定,向所在地海关办理备案。

(2)海外仓业务模式备案。开展出口海外仓业务的跨境电商企业,还应当在海关开展出口海外仓业务模式备案。

(3)跨境电商企业或其委托的代理报关企业、境外跨境电商平台企业、物流企业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向海关提交申报数据、传输电子信息,并对数据真实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应当符合检验检疫相关规定。

(5)海关实施查验时,跨境电商企业或其代理人、监管作业场所经营人应该按照有关规定配合海关查验。海关按规定实施查验,对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可优先安排查验。

(6)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适用全国通关一体化,也可采用“跨境电商”模式进行转关。

一路通跨境电商平台吉尔吉斯斯坦哈萨克斯坦、俄罗斯均设有海外样品展示间与海外仓,并在当地设立了子公司及海外市场运营中心。深耕中亚及俄罗斯等俄语系市场多年,对当地的文化习俗和消费习惯有着很深入的了解,有效地帮助了供应商节省时间、提高效率,高质量完成跨境贸易。

2021年8月30日,一路通跨境电商平台圆满完成了乌鲁木齐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举行的“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9710)业务首批货物发运仪式”,这标志着乌鲁木齐跨境电商B2B业务取得了又一个里程碑式的新突破。

一路通跨境电商平台的快速发展为供应商的贸易转型奠定了一个很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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