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行政管理制度(五星级酒店|考核管理制度)


1、组织领导及分工:

(1)、定期对员工进行考核是提高员工综合素质的重要措施,要作为酒店及各部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2)、根据不同专业、不同岗位、不同考核内容,由质管培训部与各有关部门共同负责组织对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评议工作。酒店成立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议小组负责此项工作。

(3)、员工转岗、入职岗前操作技能和岗位业务考核由员工所在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质培部进行监督、检查、审核。

(4)、新员工录用考核、等级考核、技师、高级技师任职资格考核由质培部负责组织。

(5)、主管以上人员的考核由酒店管理委员会进行;执行总经理由董事长、总经理考核;总经理(若非资方人员担任)由董事长进行考核。

2、考核范围及主要内容:

(1)、考核种类:入职上岗前培训考核;转岗考核;本等级和定级考核;岗位规范业务知识考核;业务操作技能考核;晋升考核;管理人员任期内定期考核;专业技术职称考核;任职资格和岗位资格考核;普通话、外语达标考核。

(2)、管理人员特别是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的考核内容如下:经营指标;个人素质(敬业精神、领导能力、业务知识、创造能力、酒店意识、店规店纪、人际关系、沟通能力、仪容仪表、表达能力);部门管理(员工管理、客人意见、现场督导、部门间合作);制度、服务标准管理(制度管理、服务标准);设备管理;其他任务完成情况(例会任务执行情况、特殊紧急任务完成情况);加减分因素(特殊贡献、特殊处分)。

(3)、一般员工主要是考核思想品德、工作技能及《服务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作说明书》和《服务项目、程序与标准说明书》为依据的考核。

3、考核方法:

(1)、新任职、上岗、晋升的员工上岗操作应按“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进行。情况确实特殊的,可先上岗实习,但在三个月内必须完成该岗位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转正。逐步做到所有员工凭《岗位合格证》上岗,技术岗位员工凭技术业务等级或特殊工种考核合格证上岗。

(2)、技术等级要按初级、中级、高级、的顺序进行考核晋升。技师、高级技师分别从高级技工、技师中考核晋升,其考核、评审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个别技术能力明显高于现有等级的,可提前申请或跳级考核晋升。

(3)、员工技术业务等级考核定期进行(在市旅游局指导下)。

(4)、由酒店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议小组负责制定初级、中级及其他各岗位业务考核题目,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经市旅游局批准后实施。

(5)、有关技术业务理论和岗位规范、业务知识、业务操作基本理论、安全生产知识、卫生知识等考核以笔试为主、操作技能考核选择操作性强的典型工种进行。

(6)、凡直接为客人服务的人员,每年需要进行普通话和外语测试,已达到基本要求的员工可免培训,但要参加考核。

(7)、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无论理论或操作的考核,还是笔试或口试的考核,成绩达到六十分以上为合格。

(8)、已获得各种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人员,每年要按接受继续教育的情况和个人业绩等进行考核。

(9)、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的考核:每月填报《工作月报表》,在次月的服务质量分析会上进行小结;每季度进行一次考评,填写《迎宾一号部门负责人季度综合考评表》;每年要向所在部门员工或员工代表述职一次,接受评议和民意测验。在述职中要实事求是地总结一年来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要提出下一年的工作计划和设想,要进行自评并接受评议和民意测验。

(10)、各部门主管、行政二级部的管理人员、领班由各部门按季度进行思想品德及工作业绩的考核。

(11)、新录用的大学生,要安排到基层不同岗位实习锻炼,定期以课题研讨和工作业绩等内容进行考核。

(12)、附表 《迎宾一号管理人员考评内容及标准》

《迎宾一号管理人员综合考评表》

4、工资与待遇:员工培训实行建档管理,每年由酒店或部门对员工进行综合性考核。考核成绩记入“迎宾一号员工接受培训登记表”中,并将考核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供人力资经部及用人部门作为对员工录用、使用、晋升、调整工资或岗位的依据。

(1)、坚持考核上岗、易岗易薪的原则,考核成绩为优秀者,可给予调整工作岗位或给予一次性奖励;如未达到本岗位技能最高档工资的,下季度可晋升一档工资。

(2)、考核成绩为良好者,工资未达到本岗位技能工资相应档次的,下年度可给予晋升一档工资。

(3)、考核成绩为合格者,保持其原有岗位技能工资等级。

酒店运营监督管理办法

(4)、考核成绩不合格者,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给予易岗易薪或离岗等处理。

(5)、凡是晋级的员工,必须是当年新岗位培训考核成绩合格以上,并在新岗位满三个月者。

(6)、技术等级与工作岗位对应,且能发挥技术专长并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岗位特殊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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