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借款”被查!税务局出手了!
近日,多家企业因为“无偿借款”,被税务局稽查,到底怎么回事?我们来看一下:
“无偿借款”未申报纳税,属于偷税!大家肯定要问,老板的企业把钱无偿借给老板使用,怎么就涉嫌偷税了呢?
企业把钱无偿借给老板或者股东个人使用,还存在增值税、个税、企业所得税等涉税风险:
1、增值税方面:
如果企业把钱无偿的借给了老板或者股东,虽然是无息的,但是,这种行为会被视为销售贷款服务,从借款的那一天开始计算缴纳增值税,如果是一般纳税人,税率是6%。
2、个税方面:
企业无偿把钱借给个人投资,在纳税年度终了之后还不归还,而且也没有用于企业经营,就会把这部分借款视为企业给投资者的红利,需要按照利息、红利等来征个税。
3、企业所得税方面:
首先,无偿借款是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对此,税务机关有权利进行合理的纳税调增;其次,企业利息的支出也会有纳税调增的风险。
如果一定要“无偿借款”,公司向个人借款支付利息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
1、一定要有借款合同或者借款协议:
借款合同或者协议中,一定要注明借款的用途必须是用于公司的正常经营,这样做是在证明借款是真实、合法而且有效的,而不是用于不正当的目的,比如:非法集资!
2、必须要去取得合法的发票凭证:
支付利息的时候一定要出具正式的增值税发票;
3、一定要按照规定按照“利息、股息、红利”缴纳个人所得税;
4、一定要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5、如果借款人是股东,个人要遵循关联方利息扣除标准;